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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社会·看点

“防水手机”不防水?

消保委提醒:应理性对待“防水抗尘”类宣传

  “防水手机”不防水?

  消保委提醒:应理性对待“防水抗尘”类宣传

  本报讯(融媒记者 王玙铮 通讯员 夏磊) 近日,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李先生投诉称,其购买的某品牌手机宣称有防水功能,但水洗后手机进水,向该品牌手机门店要求退换时遭拒。接到投诉后,市消保委工作人员马上对此调查核实。

  据了解,李先生于今年6月5日在我市某品牌手机门店购买了一部手机。李先生说:“购买时销售员告诉我,这款手机是防水的。”10月14日,李先生发现手机屏幕使用后有点脏,便在家中清洗手机正反面,不到一分钟就发现摄像头起雾了。手机进水后,李先生立即向手机门店进行反映,并前往该品牌的售后维修网点要求退换手机。维修网点师傅查看后表示,该手机还处于1年的“三包”有效期内,可以免费维修,但不能退货或换货。李先生不同意维修网点提出的解决方式,直接拨打手机品牌官方售后热线,但被告知因浸入液体而导致手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需自费送修。

  手机属于国家规定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耐用商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提供耐用商品,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其中,属于国家和省规定“三包”商品的,在“三包”有效期限内由经营者承担有关“三包”责任的举证责任。

  经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双方协商后,李先生同意将手机送到售后维修网点免费修理,并与手机门店自愿和解结案。

  市消保委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及商家,理性对待手机“防水抗尘”类宣传,谨防水洗损机“烧冤枉钱”。

  据了解,所谓的“IP68级防尘抗水”是指根据相关标准规定,在特定实验室内、特定测试条件下所得到的“防尘抗水级别”测试结果,与实际使用时获得的个体消费体验仍存在差异。对于购机的消费者来说,标称“IP68级防尘抗水”更多的实际意义是手机使用时,不小心接触水之后的多一层保障,而非可以随意水洗手机。

  此外,商家在开展相关促销活动和其他宣传时,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浙B2-20100419-2
永康日报 社会·看点 00005 “防水手机”不防水? 2024-10-22 永康日报2024-10-2200011;永康日报2024-10-2200013 2 2024年10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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