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合同“避雷指南”
这些法律细节须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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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签订合同“避雷指南”
这些法律细节须谨记
随着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我市政务服务不断升级,企业活力不断被激发,企业间的业务往来越来越密切。企业因经营业务和商务交流的需要,经常会对外签订各种类型的合同。那么,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问:在签订合同前一般需要做企业信息背景调查,有哪些途径适合企业进行企业信息查询呢?
答:可以通过企查查、天眼查、启信宝等查询平台进行查询,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2.问:可以查询哪些信息来确定企业是否可信?
答:可以查询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信息。法定代表人一般是企业的负责人或者实控人,若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开设的其他公司涉诉或受到业内处罚,对该企业就应当更加谨慎。因有些公司存在法定代表人系挂名的可能性,那么公司的股东信息也存在一定的参考价值。
3.问:还有其他方式了解对方企业信息吗?
答:还可以通过法院执行查询系统查询相关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当前的执行案件情况。
4.问:关于企业信息还有其他需要注意的吗?
答:可以考虑让对方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作为签约材料,作为签约主体真实性的一个印证。
5.问:若对方企业不提供可以印证的主体信息材料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下企业主体的真实性存在重大风险,不建议与其签订合同。若必须签订合同,则可以采用履行追踪的方式来确定合同相对人主体资格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所谓履行追踪,就是对合同进行合同履行的定向追踪,若双方事实上履行了该合同,对方企业以有效的主体身份接受了履行,双方即成立合同关系。例如通过将相关的履约证据以定期汇报的形式发送给对方企业工作人员,形成一个对方接受履约的事实,锁定对方企业的主体资格。
6.问:在签订合同前,还有什么方面需要注意的吗?
答:《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这些数据交换,符合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我们在使用聊天软件的过程中,需要注意聊天内容可能被视为合同条款。
7.问:怎么避免聊天软件的内容被认定为合同条款?
答:可在与客户签署的合同条款中明确,未来的微信聊天记录、QQ聊天记录、邮件往来、口头沟通,都不视为合同条款。
8.问:若合同条款中未明确约定上述内容,该怎么处理呢?
答:例如为方便双方工作人员对接工作,很多企业会创建微信工作群,在建群时,可以作一个陈述,即“未来在群里沟通的所有内容,未经双方盖章确认,都不视为合同条款”。
9.问:现实中存在很多验收方面的争议,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首先,要注意合同的验收条款,其中有一种重要的条款叫验收期限条款。在实践中,很多法院都会认可验收期限。验收期限届满后,若未提出书面异议即视为验收合同。也就是说,若我们是供货方,在合同里一定要加上验收期限条款。相应的,若我们是收货方,要特别注意验收期限条款。
其次,验收单不能随便出具。一旦出具了验收单,诉讼过程中再提质量异议就会显得很无力。
最后,需谨慎付款行为被视为验收合格。比如,合同中约定,合同签订后付20%,交货后付30%,验收合格后再付30%。我们需要知道先付20%证明什么?证明双方达成了合同。第二笔30%付款后证明什么?证明确认收到货物,这是一个收货条款。第三笔是验收条款,若根据验收条款付款后,再提出质量异议,该异议同样会显得很无力。
融媒记者 胡美樱子 通讯员 陈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