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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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东城街道丽州中路青沐摄影馆、东城街道丽州中路金点歌厅、城西新区排塘村梅岭路永康市鸿基公民有限公司、城西新区李店二村永康市锋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分别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7日,城西新区永康市金碧辉煌工贸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城西新区永康市佰力仕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局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天之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