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月9日政协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月9日政协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2月上旬在永康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中共永康市委书记胡勇春讲话;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列席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永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五、选举事项;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五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八、其他事项。
浙B2-20100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