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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在我市落地

购买二手房可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公积金新政在我市落地

  购买二手房可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本报讯(融媒记者 胡跨) 4月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正式实施新政,允许职工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二手房首付款,实现首付提取范围从新建商品住房到二手房全覆盖。近日,记者走访了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康分中心,了解该政策实施后的具体办理流程等情况。

  记者了解到,新政适用范围为金华市行政区域内的缴存职工。在本市内购买二手住房,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且已备案,同时申请人名下无按月提取业务的,即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在流程方面,买卖双方采用预申请机制。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备案后,向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康分中心提交《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房首付款承诺书》,锁定提取额度。完成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公积金中心会将款项划转至出卖人收款账户。简化后的流程避免了购房者来回奔波,提高了交易效率。

  另外,在购房客户群中,公积金购房客户群占比有所提升。不少购房者表示,新政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购房资金压力,为大家提供了实实在在的福利,也为二手房市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此次公积金新政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房资金压力。同时,公积金新政对于盘活存量住房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截至目前,我市已为39人办理了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提取公积金业务,累计提取公积金金额约629万元。


浙B2-20100419-2
永康日报 时政·要闻 00002 购买二手房可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2025-04-02 永康日报2025-04-0200008;永康日报2025-04-0200010 2 2025年04月0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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