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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社会·看点

车辆抛锚占车道
司机被罚200元

  车辆抛锚占车道

  司机被罚200元

  交警提醒:出行前

  要检查好车况

  本报讯(融媒记者 池欣桦 通讯员 金跃伟) 近日,吴师傅驾车从贵州返回我市,途中发现燃油指示灯亮了。他抱着侥幸心理没去加油。在距离服务区不到100米处,汽车没油抛锚了。

  事发当天,金华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数字作战室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在G25长深高速往福建方向距离武义服务区不到100米处附近,有一辆小客车停留在硬路肩且部分车身占用主车道,有行人在硬路肩行走。发现警情后,该大队民警迅速前往。

  当民警询问他为何在途中的服务区没有加油时,吴某回答:“我觉得能够顺利到达永康。没想到,距离永康不到5公里处,车子没油了。”他就让家人步行进服务区,自己则在车上等待救援。

  “在没有三角牌的情况下,路边有应急锥筒,应该在车后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民警对吴师傅及其家人进行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科普。吴师傅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会再犯。就吴师傅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后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金华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乘人员:出行前要检查好车况,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做到车进硬路肩、人撤护栏外、远离停车点,并拨打12122报警电话报警。


浙B2-20100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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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被罚200元
2024-03-04 永康日报2024-03-0400013;永康日报2024-03-0400014 2 2024年03月0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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