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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康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须知

  永康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参保人员及时选择缴费档次并完成缴费,也请符合条件但未参保人员及时参保并完成缴费。

  一、参保对象

  具有永康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

  备注:1.第一档 (100元)仅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选择,由市财政全额代缴,上述困难群体选择其他档次缴纳的,按100元标准给予补助;2.政府补贴仅限60周岁(含)之前正常缴费部分,补缴部分无补贴。

  如需办理档次变更,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变更档次”进行变更,缴费后不可变更。

  三、参保流程

  1.线下:申请人携带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前往所在乡镇(街道)或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

  2.线上:申请人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搜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参保。

  四、缴费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银行委托扣款、银行柜台、支付宝、微信、农商银行自助机、电子税务局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1.银行委托扣款。缴费人可选择10家银行(农商、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储、台州、金华、中信、招商)的任一家网点签订缴费协议,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签订协议(打开支付宝或者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到“银行缴费协议”一栏中签订本人缴费协议),委托银行从签约账户代扣养老保险费。原已与银行签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协议的缴费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无需重签。

  到银行签协议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用于扣款的银行卡,税务部门于每天下午16:00到次日上午8:00发起批量扣款(周六周日不发起),因资金不足、账户状态不正常等原因,而导致扣款错误或不成功所产生的后果,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2.银行柜台缴费。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相应银行柜台直接进行刷卡、现金缴费。

  3.支付宝、微信缴费。打开支付宝或者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我为自己缴”或“我帮他人缴”进行缴费。

  4.农商银行丰收互联APP缴费。搜索城乡两费→城乡居民缴费→添加缴费人→勾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缴费。

  五、养老待遇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永康市户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享受城乡居保养老待遇,待遇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①基础养老金标准2022年5月1日起每人每月290元;②65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增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0元,此项不列入按20个月基础养老金额计发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范围;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3.缴费年限养老金:缴费年限为15年的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为30元;从第16年起,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发5元。

  六、特别提醒

  1.2023年度满60周岁(1963年出生)且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人员,请及时前往所属镇(街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并完成缴费,以免影响待遇领取。

  2.为方便缴费,减少缴费期间办事大厅人员拥堵,请尽量通过手机“掌上办”或就近到各乡镇街道365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3.缴费前参保人务必核实确认参保档次与金额,并在银行签约账户存足相应款项,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及时缴费,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缴费或待遇领取。

  4.参保人员如需查询扣款情况或打印缴费凭证:已办理银行委托扣款或在银行柜台缴费的人员,可在缴费银行办理;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或丰收互联客户端缴费的人员可通过缴费客户端查询缴费记录,自助办理。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他相关政策、办事地址、咨询方式等,请关注“永康掌上人社”微信公众号,或拨打下列电话咨询。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咨询电话:0579-89261234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0579-87184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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