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住别人家凌晨3点还偷车
男子偷住别人家凌晨3点还偷车
本报讯(通讯员 胡柳祎) 12月13日11时许,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接到王先生报警,称其在江南街道西津新村的房屋未经同意就有人住了进去,希望他搬走,并支付相应电费。
接警后,值班民警吴承昊立即带队前往现场,发现一位50多岁的男子正在房中收拾打包物品。经了解,该男子姓陈,永康本地人,平时以写小说为生。陈某因为想省钱,知道西津新村有很多腾空房,环境比较安静,便选了一处房屋偷偷住了进去,随后被房主王先生发现。
“我已经认识到错误。我一定会搬走,也会缴纳相应的费用。”陈某希望王先生能原谅他。民警当即联系王先生说明了情况。王先生表示,只要陈某支付相应费用并搬走,就不再追究他的责任。
原本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民警在了解情况的过程中,总觉得陈某很眼熟。经过确认,陈某就是12月7日盗窃自行车的违法嫌疑人。民警当场找到了被偷的自行车,并将陈某传唤回派出所调查。
“12月7日凌晨3点,我出门找写小说的灵感,路过一家五金店时,看到一辆自行车未上锁停放路边,想着方便出行就起了贪念,把这辆车偷走了。”审讯过程中,陈某坦白道。
目前,被盗的自行车已归还给失主。陈某因盗窃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