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水生生物资源 保护生物多样性 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永康江将全线禁渔 禁渔期3月至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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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水生生物资源 保护生物多样性 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永康江将全线禁渔 禁渔期3月至6月
本报讯(融媒记者 潘燕佳) 近日,我省召开八大水系统一禁渔工作部署视频会议。据悉,八大水系统一禁渔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利生态、利民生、利长远的大事和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这也是我省首次统一禁渔。其中,永康江列属钱塘江流域,也纳入此次统一禁渔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规定,浙江省自2022年起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和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进一步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禁止作业类型为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其中,永康江水域已经实行禁渔的,叠加执行相关禁渔规定。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渔区和禁渔期,是为保护渔业资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重要鱼、虾、蟹、贝、藻类,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规定禁止捕捞或者限制捕捞的范围和时间。
一直以来,我市非常重视生态修复工作。早在2017年,我市就在永康江、华溪、南溪相关河段设立了禁渔区,南溪望春坝至南溪布袋坝河段全年禁止一切渔业捕捞活动(包括垂钓),永康江阳关桥至南溪望春坝河段和华溪华溪桥至330国道河段(含田宅分洪渠)全年禁止一切渔业捕捞活动(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的手竿垂钓除外)。
市农业农村局渔政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除此前设立的禁渔区外,还增设永康江阳关桥至桐琴桥(武义交界处)的禁渔工作,即将整条永康江纳入禁渔范围内。在此期间,若有市民违反规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传统休闲垂钓对渔业资源的破坏有限,八大水系统一禁渔期间,永康江阳关桥至桐琴桥段娱乐性游钓不在禁止范围之内,除此之外其他所有作业方式都将被禁止。
“接下来,我们将落实好会议精神,加强部门监管责任,确保禁渔工作顺利实施。同时,我们还将通过树立标识标牌、巡逻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向市民宣传好‘禁渔是为什么’‘禁渔该怎么做’,不断扩大禁渔制度的社会知晓度。”该负责人表示,将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执法单位联合执法,努力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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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禁渔区
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