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22号销号
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前期公示中社会公众提出的反馈建议,我局对相关内容与问题进行了核对与修正,现将我局环保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再次公示,公示日期从2020年7月18日至2020年7月24日,共7天。
一、反馈问题
金华市废酸产生量较大,且呈逐年增加态势,但废酸处置存在缺口,大量废酸转运至其他地区处置,存在一定环境风险。
二、整改目标
严格贯彻固体废物“减量化”,确保达到2020年“危险废物不出市、固体废物不出县”的目标。
三、整改措施
1.我市废酸产生企业与金华市域内具备废酸处置能力的企业达成合作,并签订处置协议。
2.通过引进和使用高压水洗技术替换部分酸洗生产线、改造酸洗挤酸等工艺,减少废酸产生量。
3.规范废酸产生企业的废酸收集、处置管理。
四、整改效果
1.金华市已具备废酸处置能力,浦江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酸处置项目(5万吨/年)已投产,我市废酸产生企业已与浦江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并签订处置协议,废酸处置已达成“危险废物不出市、固体废物不出县”的目标。
2.我市废酸产生企业通过优化改进钢带生产工艺、提高采购成品钢带数量等方式,减少废酸产生量。2018年我市2家钢带企业废酸产生量为17749吨,2019年2家钢带企业合计废酸产生量为16263吨,减少废酸1486吨,达到了固体废物减量化的整改目标。
3.进一步提升废酸产生企业废酸收集、处置管理水平。以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系统为依托,我市钢带企业通过信息化监管平台及时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按时填报危险废物管理台帐,严格执行电子联单制度,规范开展危险废物处置线上管理。监管部门通过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系统和金华市固体废物视频监控平台可实时查看相关企业废酸的处置情况。同时,我市钢带企业已纳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持续加强废酸产生企业的监管力度。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0579-89289059
联系地址: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南苑路30号)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