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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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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开发区中队查处一起违规排污案件

  吸污车司机偷排污水被抓现行

  查处现场

  □记者 徐敏 通讯员 刘威威

  本报讯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开发区中队接到举报,称九州西路距东永一线250米处,有人打开城镇污水管网的窨井盖,向里面排放污水。

  接警后,开发区中队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发现一名男子正在将吸污车中的污水和废物排入污水管网中,执法队员当场制止了该男子的排污行为。

  排污男子姓王,是贵州人。执法人员现场查明,王某擅自将吸污车里的污水排到城镇污水管网内,其中含有粪便、塑料袋、小木棒等,排放量约0.5吨。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已构成违规。

  王某称该吸污车的污水是他收运的,但并不知晓收运的污水要运往污水处理厂统一进行回收处理。为图省力,他就近将污水排进污水管网。

  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规后,王某很懊悔,当即表示会全力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处理,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及时清洗被污染的道路。

  鉴于王某积极配合进行补救的情况,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王某处以10000元罚款,并邀请市政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当场对其进行规范运送处置污水的教育。

  “个人、企业可自行将回收的污水运往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回收、处理,共同维护市容环境的整洁。”开发区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从日常巡查入手加强监管,加大对辖区内各类污水违规排放行为的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规排放污水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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