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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1版: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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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熟客赊账逃单

  第三次被抓现行

  他栽在少不经事的小孩手里

  □记者 徐敏 通讯员 徐霖斌

  本报讯 “喂!110吗?我要报案,有人买东西不付钱!”近日19时许,在经济开发区曹园村经营超市生意的老板娘吉女士向开发区派出所报警。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当日10点左右,他就到过我店里买过东西,当时买了一包22元的香烟,还有一瓶2元的矿泉水,然后还叫我再兑换30元的现金给他。但是,准备付钱的时候,他摸了摸口袋称忘记带手机了,等11点左右再回店里付54元钱。因为他多次到店里买过东西,也算是老熟客了,我也就同意他先赊账了。但事实上,那天11点过了,他也没有回来还钱。”吉女士嘴里的他姓臧,老家在江西,今年23岁。

  让吉女士没想到的是,臧某在三天后的晚上又到了她店里。“我刚好不在,是我儿子在看店。当时他买了一条215元的香烟,跟我儿子说等下直接把钱转到我支付宝账户后,就走了。但实际上我的支付宝账户根本就没有添加过他的账户,他也没有付过烟钱。这不,今天又过来了,还好我儿子记得他的样子,赶紧到厨房把我叫出来,我们就把他拦了下来并报警了。”吉女士说。

  随后,民警就将臧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在民警面前,臧某很快交代犯案经过。

  “6日我去超市买了一些东西没有付钱,9日再去店里的时候,看到是一个小孩在看店,当时准备买一包烟,后来一打听价格一整条买的话比别的地方便宜5元,就说要买一条,因为我当时想着小孩应该比较好骗,在拿到香烟之后,就骗小孩说等下直接把钱转给他妈妈的支付宝,其实我没有他妈妈的支付宝账号。”臧某说道。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臧某的这种行为正好印证了这句话。在他第三次去吉女士店里时就栽在了少不经事的小孩手里。臧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

  温馨提示——

  目前不法分子在超市、小店等假付款的事件时有发生,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真扫码假付款,不法分子事先准备了两个微信号,将其中一个微信号昵称改成和店铺老板的昵称一致,转账时其实是向自己的账户转账,老板看到转账成功但收不到钱; 第二种是“付款截图”蒙混过关,不法分子事先利用软件制造了扫码付款成功的照片,每次都购买和图片上价格相同的物品,嫌疑人假装扫码并向老板出示图片,等到老板查账时已经找不到嫌疑人,只能报警。

  第三种是假付款真逃单,不法分子会用手机当着老板的面进行扫码,然后一边假装输入支付密码一边离开,老板看到嫌疑人正在支付也不好意思追问,等到发现钱没到账,嫌疑人已经离开了。

  警方提醒广大商铺经营者,在提供微信、支付宝等手机支付方式的同时最好设置收银播报功能,以方便及时确认收款,针对数额较大的商品,一定要当场确认,一手交钱一手缴获,一定要在店内安装监控探头,以便于在出现假付款的情况时能快速锁定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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