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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社会·看点

市民偶遇猫头鹰
警方助其返山林

  市民偶遇猫头鹰

  警方助其返山林

  本报讯(融媒记者 邵思民) 圆溜溜的眼睛打量四周,呆萌模样惹人怜爱——这只让市民金女士心生恻隐的“小毛团”,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鸺鹠。

  日前,金女士手捧一只干净纸箱走进市公安局唐先派出所,向接警员说明求助来意:“我捡到了一只猫头鹰,知道是保护动物,不敢私自处理,特地来寻求警方帮助。”接警员打开纸箱后,一只小巧的猫头鹰映入眼帘,它通体覆羽,双眼圆睁,正好奇地观察着周围环境,毫无惧意。

  警方对幼鸟进行了初步检查,发现其体表无明显外伤,精神状态良好,具备正常活动能力。为确保幼鸟得到专业处置,警方立即联系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经工作人员鉴定,确认这只“小猫头鹰”为领鸺鹠,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工作人员表示,成年领鸺鹠通常会返回幼鸟走失地点寻找后代,将其放归发现地附近的山林是最利于其生存的处置方式。现场检查确认这只领鸺鹠已具备独立飞行和野外生存能力后,工作人员驱车将其带至发现地附近的山林中放生。

  放生现场,领鸺鹠振翅飞起后,在林间盘旋了数圈,仿佛在向救助者“致谢”,随后径直飞向山林深处。

  警方在此提醒,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法律严格保护。市民若在野外发现被困、受伤或落单的野生动物,切勿私自捕捉、饲养或随意处置,应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妥善处理,共同守护生物多样性。


浙B2-20100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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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永康日报2026-02-1200016;永康日报2026-02-1200018 2 2026年02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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