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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工作

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我市启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工作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报讯(融媒记者 潘燕佳) 9月28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为更好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切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有效稳定就业形势,我市已启动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工作。

  稳岗返还资金作为助力企业稳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关键政策,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据悉,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员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的支出,为企业运营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

  据悉,返还对象主要为2024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参保企业(2024年末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在返还标准上,将依据企业规模实行差异化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进行申领,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申报成功并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公示无异的,返还资金将拨付至申报单位的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拨付至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浙B2-20100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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