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场上受伤
责任与赔偿谁来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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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场上受伤
责任与赔偿谁来担
近年来,家长越来越重视孩子的体能培养,篮球、游泳、轮滑等运动项目成了不少家庭的选择。然而,体育运动存在受伤风险,由此引发的纠纷并不鲜见。
2023年8月,小吴在某俱乐部进行篮球训练时,被同队的小范不慎撞倒受伤,导致左桡骨远端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小吴的监护人认为,培训机构、小范及其监护人应该负责。三方就责任和赔偿产生争议。
孩子在参加体育培训时受伤,家长该如何厘清责任与赔偿?
一、培训机构、侵权者及其监护人是否担责?
《民法典》第1199条和第1200条规定了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机构中受到人身损害时的责任。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教育机构受伤时,教育机构应承担侵权责任,除非教育机构证明已尽责;八周岁(含)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教育机构受伤时,儿童及其监护人需证明教育机构未尽责、存在过错,才能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培训机构是否尽到职责,可以从训练课程安排、场地和设施安全性,以及教练现场监管等方面来判断。
《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如果小范在训练时存在故意犯规、恶意冲撞等过错行为,要承担一定责任。《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由于小范是未成年人,所以其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小吴对自身受伤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过失相抵原则,小吴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二、培训机构、侵权人及其监护人如何担责?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该案例中,小范及其监护人需赔偿小吴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如小吴前往医院复查产生交通费,也需赔偿。由于小吴构成了伤残,还会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
通讯员 胡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