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牢“病有所医”制度基础
医疗保障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打牢“病有所医”制度基础
医疗保障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重点
据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记者 彭韵佳 徐鹏航)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医疗保障法草案2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着重规定医疗保障的体系框架和基本制度。
国家医保局局长章轲介绍,草案设专章系统规定了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对较为成熟定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明确了参保范围、筹资方式和待遇保障等。
为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草案规定医疗保障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和会计制度,专款专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明确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原则要求,立足基金承受能力,满足参保人员合理医疗需求;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
在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方面,草案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规范统一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城乡全覆盖;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相衔接的医药费用直接结算机制,完善异地就医医药费用直接结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