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思想防线 维护国家安全
![]() |
筑牢思想防线 维护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是人民幸福生活的保障。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我国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法治为基、教育为本、全民共治为要,构筑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今年4月15日是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本期《法治直通车》让我们一起学习与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案例警示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无人机爱好者李某操控具备远程高清摄像功能的无人机,非法拍摄某部队雷达站部署及某集团军机关驻地整体部署,并制作成2个短视频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视频发布后,有人在评论区提醒李某,涉及部队的内容不能拍摄。但李某为赚取流量,未删除视频,导致该视频的浏览量达4000多次,被分享、收藏30多次。
经鉴定,李某非法拍摄的视频是某部队雷达站部署及某部队机关驻地整体部署,包含一项“机密级”事项、一项“秘密级”事项。
最终,李某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涉案无人机、手机等作案工具被一并予以没收。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当前,全球意识形态博弈日趋复杂,5G、人工智能、无人机技术等催生新型安全风险,我们要提高防范意识,共同筑牢保守国家秘密的思想防线。
通讯员 李卓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