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出游避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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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出游避坑指南
春光明媚,恰逢清明,不少人选择通过旅行社报团出游。然而,旅游合同纠纷频发,消费者如何规避风险、维护自身权益?本期《法治直通车》,让我们了解一下旅游中的常见问题与维权要点。
一、强制交易与行程变更:法律救济与证据保全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和拒绝强制交易权,若导游以“不购物就滞留”等胁迫手段强迫消费,消费者可立即向文旅部门投诉并留存录音、录像证据。
旅游经营者若违反合同约定,如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等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旅游者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的合理费用。
二、购物责任分层:强制消费与自主行为的法律边界
若旅行社强迫在指定购物场所消费且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在行程结束30日内要求旅行社办理退货并垫付货款。但在自由活动或者游览过程中自行安排的购物活动买到假货的,需要消费者自行向销售者索赔。如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可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向生产者、销售者追责。
三、不可抗力应对:费用清算与合同处置规则
《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因暴雨、台风等不可抗力或公共交通延误导致行程取消的,旅行社需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但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签证等成本可扣除。若因旅行社自有交通工具故障导致延误,则旅行社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选择旅行社的四大要点
1.核验旅行社的营业执照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境游需具备“出境旅游业务”许可类别;
2.看清合同里的各种细节,明确行程、住宿标准、购物次数、自费项目,警惕“文字陷阱”;
3.行程中若遇违约,及时拍摄现场照片、录制对话录音。
无论是踏青赏景,还是寻访古迹,都应在法律的框架下享受旅途的美好。消费者需增强法律意识,旅行社更应恪守诚信,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希望大家都能度过一个安心、愉快的假期。
通讯员 胡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