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尽责能拒绝缴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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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尽责能拒绝缴费吗?
一个责任心强、管理到位的物业公司,无疑能为业主的生活增添不少便利与舒适。当小区物业服务不尽如人意,则会让业主头疼不已。那么,当物业不尽责时,业主是否可以拒付物业费?本期《法治直通车》让我们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
2020年下半年,张某入住某小区并开始缴纳物业费。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某发现物业服务存在诸多问题,如卫生清洁不及时、安保松懈等,导致居住环境大打折扣。面对业主的投诉与不满,物业公司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后来,小区更换了物业公司。其间,张某因不满服务质量,长时间未缴物业费。2023年9月,原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支付欠缴的物业费和滞纳金。
经过审理后,法院认为,原物业公司虽然未能很好地尽到物业管理及服务职责,存在较大瑕疵,但确实也完成了一定的物业服务,因此并未支持张某拒付所有物业费的主张,而是判决张某酌情支付物业费、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因此,业主拒绝或减少缴纳物业费必须有正当理由。对正当理由的认定,一般限于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疵,比如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提供相应内容的物业服务,存在减少人员配置、降低服务标准和频次等情况。若提供的物业服务仅在个别方面存在轻微瑕疵,业主仍然应该支付物业费,但可以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提高服务质量。
发现物业服务存在瑕疵时,业主首先应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如果沟通协商无果,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或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通讯员 李露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