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买了一台
“折腾”洗衣机
不到3年修4次
商家退货退款
消费者买了一台
“折腾”洗衣机
不到3年修4次
商家退货退款
本报讯(融媒记者 王玙铮 通讯员 夏磊) 近日,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舒女士投诉,称其2022年在某家电专卖店购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使用不到3年维修了4次。舒女士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商家却要扣除折旧费,且只能退回全款的一半左右。接到投诉后,市消保委立即进行核实调查。
“这台洗衣机是我在2022年4月买的,因为不常住新家,使用频次不高,但是使用时经常自动停机,不脱水。”舒女士告诉记者,她曾于2022年12月、2023年1月、2024年10月中旬和下旬先后4次联系售后上门维修,仍未能修复。最后一次维修时,维修师傅现场测试后,表示该台洗衣机已无法修复。
于是,舒女士向商家反映问题并表达了退货退款的诉求。商家联系洗衣机厂商后表示,按一天万分之五的折旧率折旧退货退款。舒女士对此表示不同意。
家用洗衣机是国家规定实行“谁卖谁负责三包”的商品,其中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市消保委调查后认为,涉事商家出售的该台洗衣机在保修期限内发生无法脱水的性能故障,且经4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符合法定的换货条件。
但由于商家与厂家均表示,换新也无法保证消除脱水故障,依据相关规定,商家应当根据舒女士的要求予以退货,且应按照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不得收取折旧费、使用补偿费等任何费用。
最终,经过市消保委释法、明理、分责,舒女士与商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涉事商家为舒女士退货并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