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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时政·综合

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在日常生活中出现频率很高的法律名词。不过,很多人对其认知仅停留在表面,不清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界定等问题。本期《法治直通车》,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法律规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归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财产,其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夫妻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核心意义在于强调夫妻间的财产权益,保护婚姻关系中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此外,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归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将孳息和自然增值两种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类型排除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其原因在于夫妻另一方对个人财产的孳息、自然增值的形成未提供贡献。

  与之相对应的是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投资收益。由于投资收益属于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类型,因此这类投资收益除了夫妻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通讯员 胡玉英


浙B2-20100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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