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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形》吓哭8岁小孩,谁之过

律师认为,影院不存在侵权责任中的过错

  《异形》吓哭8岁小孩,谁之过

  律师认为,影院不存在侵权责任中的过错

  8月16日,《异形》系列电影《异形:夺命舰》在中国内地和北美同步上映,这让影迷们直呼过瘾。该片票房也迅速攀上2024年第33周中国大陆票房榜首位。然而,在该片首映当天就有家长投诉,带8岁小孩看影片引来不适,家长要求影院退票并赔偿。该事件迅速在网络上发酵,一度登顶微博热搜榜。

  那么,我市是否有类似事件?市民们对此事又是怎么看的呢?

  影院:尽到提醒义务 决定权在顾客

  8月19日下午,记者来到我市某影院。正值暑期,影院内有不少家长和学生正在等待入场观影。影院里摆放着不少正在热映的电影的海报,但记者并未在其中发现《异形:夺命舰》的海报。

  “暑期档还是儿童向的动画电影上座率更高。《异形:夺命舰》虽然排片量也不少,但上座率比较低,很多场都只有一两位观众。”该影城工作人员胡斯铖说。

  在美国,《异形:夺命舰》属于R级片,即限制级,17周岁以下必须由父母或者监护人陪伴才能观看。虽然在我国并未实行电影分级制,但这一信息也可以帮我们衡量该片是否适合未成年人观看。

  当记者问及是否有小孩或者有家长带小孩来观看《异形:夺命舰》,胡斯铖表示:“有,但很少。如果是在我们前台买票的话,我们会提醒观众这部电影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如果是线上购票,工作人员也会在检票时做出提醒。”目前,该影院并未收到孩子被吓到这类投诉。

  至于此次在网上引起热议的事件,胡斯铖认为该名家长的诉求并不合理。“《异形:夺命舰》的海报上明确写有‘未成年人谨慎观影’,家长购票过程中应该是能看见的。而这名家长无视了提醒却在孩子受到惊吓后向影院索赔,我觉得是不合理的。”他说。

  市民:孩子“胆量”各不同 家长需尽监管责任

  记者在影城内随机选取了几位市民询问他们对此事的意见,他们大多认为,此次事件中,该家长的诉求是不合理的,家长应该为孩子受到惊吓负主要责任。

  市民陈双爱还没有小孩,她说:“既然电影已经上映了,说明它是符合我们国家的审查要求的。家长决定了带孩子来看电影,那家长就应该对小孩负责。即便家长要索赔,也不应该向影院提,而应该向更高层级提,比如说片方。”

  市民蒋女士带着17周岁的儿子来看电影。她认为这名家长应当在带孩子去看电影前多做“功课”:“这名家长带孩子去看电影前应该先了解电影的大致内容,来判断适不适合孩子观看。”

  今年12岁的柳沐语和她的朋友小俞一起来看电影。她们说平时家长也会带她们来看电影,但没有和家长一起看过恐怖类型的电影。小俞说,自己看了恐怖电影会很害怕,所以她会避免看这类电影。而柳沐语则表示,自己虽然没有看过《异形》系列电影,但也曾经在网上观看过《午夜凶铃》系列电影,并不觉得特别可怕。

  而今年15岁的王梓睿则很开心地进电影院观看《异形:夺命舰》。他是该系列电影的影迷,已经看过系列中的其他作品。“小学的时候我在网上看到了《异形》系列的电影解说视频,对影片中的新生物感觉很好奇,就在网上找了电影原片来看。”王梓睿说,他并不认为《异形》很吓人或是觉得恐怖,他认为该系列电影属于科幻片。

  律师:影院不存在违约行为 家长无权索赔

  就这一问题,记者咨询了浙江三星律师事务所。该所律师程琦勋认为,单纯从法律角度来说,观众和电影院之间属于服务合同关系,电影院通过《异形:夺命舰》宣传海报向不特定的观众发出要约,并在海报上标注“建议未成年观众,谨慎选择观看”。在观众购买电影票后合同成立,电影院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了影片放映义务,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不存在违约行为。

  至于电影本身内容是否适合不同年龄段的受众观看,律师认为,这涉及到电影分级制度的问题,不再是观众和电影院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问题。但在我国并未实行电影分级制度且《异形:夺命舰》已经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核的情况下,其上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程序规定。

  而此次事件中,父母身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与电影院进行服务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对放映内容有清晰的预见能力,《异形》系列电影本身就是恐怖题材性质,符合大众的一般认知。

  根据民法典496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6条的相关规定,电影院的海报内容不属于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其已经履行了合理告知提示义务,因此不存在侵权责任中的过错。即使电影放映内容与儿童哭的结果、日后的心理问题的出现存在因果关系,也不构成民法典意义上的侵权,亦不构成违约,父母无权要求电影院承担违约责任要求退还合同价款即电影票费用,也无权主张其看病费用,以及要求其他赔偿。

  影迷:加强购票管理 呼吁电影分级制度

  在对电影行业了解更深的影迷群体看来,此次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出了目前院线对未成年人购票管理的漏洞。

  市民许先生是一位资深影迷,他曾经就在影院遇到过孩子被吓哭的情况:“有一年,我在春节期间去看《红海行动》。题材比较正面,又是在春节档上映,所以很多观众是全家人一起来看的。没想到电影对战争场景还原得特别真实,可以说是血肉横飞。我看的那场就有一个大约5岁的小朋友被吓哭了,后来家长赶紧把他带出了影厅。”

  在许先生看来,此次事件里,虽然海报上有明确提示,但是在线上购票的过程中并没有弹出相关提醒。同时,平台也没有限制未成年人不能买票,在管理上还有可以优化的空间。“就像现在的视频网站,一点开就会弹出‘开启青少年模式’的弹窗,在青少年模式下就只会展示适合他们看的内容。电影购票软件是否可以借鉴这种做法,从而避免类似的情况产生呢?”许先生说。

  但另一位影迷陈先生表达了不同意见:“要加强对未成年人观影的监管,需要在电影分级制度的基础上,否则购票平台和院线是没有依据限制未成年人观影。”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内地实行的是电影审查制,只要电影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就会面向所有观众放映;香港、台湾两地实行电影分级制,电影分级后面向不同年龄的观众。

  “儿童、青少年、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群体不应该共用一根准绳。如今,我国的网络实名制、院线监督系统都已经逐渐完备,希望未来能尝试实行电影分级制度。这既是对青少年的保护,也能让成年人看到更多样化的影片。”陈先生说。

  融媒记者 俞舒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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