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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时政·要闻

我市发放首笔大学生创办家政服务企业创业补贴

提供政策资金支持 激发创业主体活力

  我市发放首笔大学生创办家政服务企业创业补贴

  提供政策资金支持 激发创业主体活力

  本报讯(融媒记者 颜元滔 通讯员 徐吉鸸) 7月15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大学生创业者章小龙申领的5万元创业补贴已审核通过,这笔补贴将被他用来发展家政服务业务。这是我市发放的首笔大学生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

  章小龙大学毕业后选择在我市创业,成立了一家家政服务公司。此前,市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在为章小龙办理业务过程中,了解到其创办公司的情况,于是推荐其申领大学生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据了解,该补贴第一年发放5万元,第二年发放3万元,第三年发放2万元,一共可发放10万元。

  “对刚起步的公司来说,这项政策的作用非常大,它减轻了创业压力,让我们能够安心开展公司业务。”章小龙说。

  我市市场主体活跃,截至目前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达17万余家。近年来,我市积极为创业者提供政策、资金等支持,激发创业主体活力。除大学生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以外,我市不断加码发力,推出一系列鼓励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的创业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人群,只要通过“浙里办”App在线提交材料即可申请,无需线下往返。

  此外,我市还为创业群体提供从创业起步到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一系列服务,打造良好的创业成长环境,到目前为止已累计发放699万元创业补贴,惠及400余名创业者。

  大学生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初次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及以上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大学生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与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拨付程序及附送材料:

  《大学生创办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申请表》、学历证书等。

  学历证书是指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

  申请对象向永康市就业服务中心提交材料,永康市就业服务中心自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含公示7天)内完成审核并向申请对象反馈核定结果,报财政部门备案后,由市就业服务中心拨付至申请对象银行账户。

  ■相关政策


浙B2-20100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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