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个全国土地日到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呼吁大家
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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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个全国土地日到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呼吁大家
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6月25日是第34个全国土地日,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每一寸耕地都是丰收的沃土。一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同时,还积极围绕宣传主题,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珍惜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共同守护好我们的“饭碗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沉睡”资源“活”起来 土地资源配置优化升级
去年9月,金华市成功入选自然资源部公布的43个全国首批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市,支持低效用地工作政策优化、体制创新、打法迭代;今年5月,我市成立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领导小组,建立“1+4+16”工作体系,统筹推进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6月份,我市启动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我市以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市为契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积蓄新优势。
土地是产业发展之基,盘活利用低效用地是推进“腾笼换鸟”、提升亩均效益的关键举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员认真研究《金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根据我市发展实际情况,初步拟定了我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方案;该局还认真研究分析探讨金华市出台的30个政策红利点,重点探索开发边界外工业出村新路径、多资源组合供应模式、跨空间单元统筹、创新型M0工业用地供应等,持续迭代完善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政策措施,推动出台了《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政策的补充意见》。
政策的迭代为低效用地再开发提供了制度支撑,低效用地数据库的完善则为其按下了“加速键”。2月份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数据整理、数据库建设等系列工作,全面完成低效用地数据入库。目前我市建立省标数据库面积16482.93亩,市标数据库初步成果面积19074.99亩。在此基础上,该局重点围绕“五战双强”项目,聚焦城市更新、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城镇开发边界外低效建设用地盘活和村庄整治四大赛道,全面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并选取古山镇作为开发边界外工业用地试点乡镇,有效破解村级工业用地难题。
作为土地要素保障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聚焦经济增长、空间规划、城市更新等方面,加强要素保障,有序推动现代五金产业园、黄棠区块、九里山区块等项目建设,通过破旧立新,腾笼换鸟,低效工业用地变身高质量发展新空间,为永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积蓄了动能。
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探索创新开发模式,推动我市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的科学编制和出台,以有力的举措、完善的机制,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促进国土空间布局更合理、结构更优化、功能更完善、设施更完备。
政策保障 合力筑牢耕地保护红线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切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进而保障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全面推行田长制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第一道防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建人数达800余名的田长队伍,实现耕地“人防”全覆盖,同时实现耕地智保场景全线贯通,织牢“技防”网络,以“人防”+“技防”为我市耕地加上一把“安心锁”。据悉,我市“田长制”全年日常巡查4.2万人次。
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今年上级部门下达了“多田套合”、新增耕地、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林耕置换、土地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任务;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的通知》,要求系统推进“多田套合”,全力提升耕地质量,真正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
一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都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今年年初便开始提前谋划耕地保护各项工作,摸清全域新增耕地、“多田套合”资源“家底”。在4月召开全市自然资源重点工作部署会后,该局紧定任务清单,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5月该局牵头制定了《永康市“守红线 优布局 双提升”耕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
《三年行动》调整了我市现有土地整治政策,对目标任务、实施模式、奖励机制都进行了明确说明,为下一步“多田套合”、新增耕地工作、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林耕置换、土地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政策依据,走在金华地区前列。该局还协同农业等相关部门建立耕地保护协作机制,在项目、信息等全方位上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多田套合”工作。
从正在建设的古山镇—龙山镇万亩农田连片整治及乡村振兴项目到已为当地增富的花街镇店园村、芝英镇柳川村等地的土地综合整治,一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都在稳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根据《三年行动》,我市将以土地综合整治及“多田套合”为突破口打造一批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共富田园,走出一条“土地整治+”的共同富裕新路径。
目前,我市已初步谋划耕地综合整治片区17个共3.77万亩,并已完成6个镇街道9个拟立项地块进行部门实地踏勘审查,进入项目设计阶段,并开展资金测算等工作,争取在6月底立项一批重点片区整治区块。
各部门对拟立项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审查
现代五金产业园效果图
■延伸阅读
以案说法
违法破坏耕地案
2010年以来,吕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象珠镇某村21.5亩耕地挖塘养鱼、搭建房屋、堆放弃土、平整压实等。2012年7月3日,原市国土资源局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年10月22日,原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象珠镇人民政府对其中一层砖混房屋进行拆除。2021年12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线索移交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金华市耕地破坏鉴定委员会鉴定,涉案地块中16.7亩耕地种植条件重度损毁、4.8亩耕地种植条件中度损毁。2022年5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该案移送市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2023年4月,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2023年5月,市人民法院判决:吕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占用土地、破坏基本农田案
2021年6月份开始,九泷潭(永康)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唐先镇太平新村、长川村和龙山镇太平村土地上动工建设木制建筑、水泥地等。经实地勘测,占用土地面积3753.62平方米,其中林地3610.2平方米、基本农田140.5平方米。2024年6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责令退还占用土地,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对基本农田限期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以及罚款人民币70130.8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盗伐林木罪案
2022年10月18日至19日,华某某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擅自在江南街道马岭下村“加山”砍伐林木用于修建动物围栏。2022年12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进行鉴定,确定被盗伐的林木立木蓄积为22.0319立方米。2023年,市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案发后,华某某已支付赔偿款五万元,并完成补植复绿。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融媒记者 潘燕佳 通讯员 陈红敏 卢佐超 罗静 徐新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