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风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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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梅城风节林
□林毅
酥溪两岸有林氏聚居村落,如黄城里、长城等,它们有个共同称号叫“梅城风节林”。因为梅城是林氏的骄傲与光荣,风节是林氏的核心家训与精神追求。
一
梅城的来由要从永康林氏五世祖南宋名臣林大中说起。
林大中(1131年—1208年),字和叔,出生于县治古丽坊,30岁中进士,官宦于宋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官至吏部尚书、签书枢密院事,薨于位,谥正惠。宁宗庆元二年(1196年)十月,林大中落职归隐。归隐期间,在离家宅五里的龟山建庄园,在治东十里的地方建新宅,庄园名为龟潭庄。园内有亭台、泉石、花竹,可游、可钓、可吟、可玩,由此引来不少文人雅士。叶适游园后作了《龟潭庄记》。
开禧三年(1207年)十一月,林大中复得重用。当时朝廷内外交困,林大中力行三件大事:为朱熹等庆元党禁人士平反,安抚朝野;整肃贪官污吏,纠正弊政;推动和谈,让前线息兵,让百姓休养生息。由于事务繁忙,加上年迈体衰,他一病不起。宁宗临榻嘘寒问暖,称赞林大中有梅花般品格并敕旌“梅城”两字,期望身体康健并能告老还乡颐养天年。但天命难违,林大中生前未能荣归故里。林大中后裔视皇上敕旌为家族的无上光荣,遂将治东十里的新宅称为“梅城”,而且迁居梅城发族。首居梅城的是林大中六世孙林钢,其繁衍成为梅城前宅、后宅(今名黄城里),前宅、后宅向外发展成梅城皂墅(今名大坟山沿)、梅城下应(今名田畈林)。
在明、清两代,梅城林氏聚居的村落往往有“梅城”两字,因为梅城有他们的骄傲与难舍的情怀。随着时代发展,梅城之名才逐渐淡出了历史,这些林氏聚居村落也由通俗的有地标意义的村名所代替。可以说,梅城用作村名虽已成过往,但梅城之号永远印刻在林氏宗谱之中。梅城作为文化和精神符号,也已化作基因融入林氏后裔的血脉。
二
风节,来自大儒朱熹对林大中品行的赞许之言。
淳熙十六年(1189年)林大中任监察御史,绍熙三年(1192年)任侍御史兼侍讲,也就是主持御史台工作。在此四年间,林大中弹劾贪官污吏,举荐贤良,深受皇上欣赏,也令百官服帖。其中举荐贤良之见解,可为后人仿效:“进退人才,当观其趣向之大体,不当责其行事之小节。趣向果正,虽小节可责,不失为君子;趣向不正,虽小节可喜,不失为小人……”
这种理念,与朱熹的赏人之道非常契合。绍熙二年(1191年),光宗发诏潭州知州赵善俊回朝禀报,林大中极力反对,奏:“善俊,何能何德可回朝禀报?”光宗反问:“谁贤?”林大中大胆举荐福州太守赵汝愚,光宗采纳,重用了汝愚。林大中有力举荐,朱熹非常赞赏并将林大中视为知己,因为其深知赵汝愚的品德与理学根基。林大中去御史台之职后,朱熹有信寄给朝官楼钥,信中有言:“林大中在台首尾四年,最为称职,去国一节,风谊凛然,当于古人中求之。”林大中得知此言,心里一暖。纵观林大中的一生言行,誉之“风节”也是实至名归。
林大中的风节体现在辞馈赠。林大中中进士后任乌程县主簿,此时家庭负担沉重,上有双亲需赡养,下有子女要抚育,时常寅吃卯粮。知州有意馈赠一些食物,解决家庭困难。但是林大中甘守清苦,坚辞好意。同事知县詹仪之会心欣赏,认为林大中守得住清贫,将来可作大用。所以詹在任吏部侍郎期间,多次向朝廷举荐林大中。
绍熙三年(1192年)初秋,赣州遇水灾。林大中一接知州委任状,赶急赴任。经察民情,受灾百姓有的已是无米下锅。经查国库,当年应收税额还欠三万余缗,旧年拖欠动以万计。林大中通令各县,宽延当年纳税期限,开仓放粮救济灾民;明令知县止行陋习——按照惯例,辖县知县需向新到任知州送礼。
拒诱惑也是林大中风节的体现之一。庆元元年(1195年),林大中任给事中兼侍讲。给事中可以说位高权重,朝廷赋有审读内外出纳文书,驳正政令,录奏章,纠违失之职权。知閤门事韩侂胄是皇亲国戚,自认在宁宗上位时有功从而利欲熏心。一夜,韩侂胄拜访林大中,林大中始终缄口不语。韩摸不着头脑,再次派亲信夜谒林大中,意思是结为私党,以图高官。林大中毅然回绝,从此两人结隙。林大中在以后的仕途中屡受权臣打压。
庆元元年(1195年)八月,林大中被贬出朝廷到庆元(今宁波)任知府,次年被罢官,再一年被圈为庆元党禁人士。此后的林大中在龟潭山建庄园,过上了隐居生活。有客来,钓溪鱼以酌酒,撷杞菊以泡茶,诗文酬唱,闭口不谈朝廷事务。庆元六年(1200年),朱熹卒于建阳。反理学的权臣认为理学旗手已死,打压异己可以适当放松,找机会拉拢一批庆元党禁人士以提振自己的威信和力量。一日,某客带着主子的意图来游庄园,席间劝林大中向权臣通信,媚言几句即可得到重用。林大中回言:“我任给事中时,只要向权臣点个头,岂要闲居在庄园?”来客接着说:“去封信,又不要花力气,尽管不是求官求福,但总不会带来害处。”林大中毅然回答:“福,不是祈求就是可以得来的;祸,不是害怕就是可以避免的。”
风节还体现在开当地风气之先河。南宋时期,长兴也算是富庶的鱼米之乡,但是民风彪悍,号称难治之地。淳熙七年(1180年),林大中任长兴知县。为安抚百姓,治理社会,林大中用了两招:一是息诉不许私和,历三年诉讼案件清零;二是首开先河征集士田,用于办教育。多年之后,长兴文化逐步兴盛,陆续有学子中举。绍定壬辰年(1232年),长兴父老建了三贤祠,用来祭祀三位重教育的知县,即创办者林大中,续办者史岩之,功成者赵汝譢。祠前立了石碑,刻有词:“三尹鼎崇,振起儒宫。风移俗易,子孝臣忠。开启自林,善继者史。克成厥功,惟赵卓伟。苍弁高耸,令德兴隆。碧箬清远,令名异同。曰瞻昌祠,祷应福祉。刊之坚珉,世颂其美。”
庆元二年(1196年),林大中在庆元知府任上为当地办了件大好事。当地富室钱氏因绝户而有二百多亩田产被充公。充公归官是法理,但是林大中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决定将此田产交给四明义庄经营,用于解决丧不能举,孤女不能嫁的困境。这一贤行轰动一时,百姓拍手称快,凭此一举被庆元百姓称为“贤太守”。如林大中之大胆义举,在宋朝未有再例。
三
开禧三年(1207年),林大中复任前将子孙叫到堂中,谆谆教诲耕读、忠孝传家,守好风节之言。其子孙忠实地践行祖训。如四世孙子勋任福安知县时轻车简从,亲种莲藕以贴补粮食,居官廉洁、谨严、质朴;四世孙子麃出巨资集建永康庙学以强教育;曾孙女处端,卖簪珥饰品以救他人之急市。
林大中六世孙林钢开立《梅城林氏风节宗谱》,其中的家训主旨就是守好风节,入谱内容重在风节和行谊。林钢为后裔作词:“复兴俊伟,永绍华宗。敦礼尚义,福庆延隆。淳良仁厚,文雅谦恭。继承和顺,绵远亨通。”这几句话饱含着对后裔的教育,充满着对后人的鞭策。
梅城林氏后裔在十多次续谱中,原原本本地继承祖上衣钵来弘扬风节。这是因为梅城林氏代出英才,成为永邑名门望族,源自风节家训的滋养和哺育。
原典
一、族范
凡林子孙,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正妇顺,内外有别,尊幼有序。礼义廉耻,兼修四维。士农工商,各守一业。气必正,心必厚,事必公,用必俭,学必勤,动必端,言必谨。事君必忠吁,居官必廉慎,乡里必和平。人非善不交,物非义不取;毋富而骄,毋贫而滥;毋信妇言伤骨肉,毋言人过长薄风;毋忌嫉贤能,伤人害物;毋出入公府,营私召怨;毋奸盗谲诈,饮博斗讼;毋满盈不戒,妙微不谨;毋坏名丧节,灾己辱先。善者嘉之,贫难、死丧、疾病周恤之,不善者劝诲之,不改,与众弃之。不许入祠,以共绵诗礼仁厚之泽。敬之,戒之,毋忽!
二、梅城林氏家规
重孝悌,慎言行,严嫁娶,谨继立,戒游惰,惩非为。
三、梅城林氏家训
五世林大中:子孙固守风节,不愧于朱晦庵之言。
十世林钢:立开《梅城林氏风节宗谱》,重风节与行谊,续宗谱以收族。廿一世巨川公:十守——守道基,守诚意,守辨惑,守去恶,守勿疑,守改过,守亲贤,守节用,守安命,守本分。五交——德交,亲交,心交,信交,神交。三取——富者义取,贫者量取,不当取莫取。六戒——戒面交,戒酒交,戒势交,戒言过,戒恶少,戒曲为。
(摘自《梅城林氏风节家谱》)
黄城里新貌——“梅花之城”
黄城里老宅旧影
华溪北路龟潭庄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