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永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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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永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上接10版)
区域,结合颗粒物激光雷达扫描数据,重点督查城市有机更新区块、高新区、开发区等工地施工和道路扬尘。全面推行在建建筑工地安装扬尘监控设施。二是加强环境质量保障。聚焦亚运会和亚残运会,以工业源和扬尘源为重点,建立固定源、移动源和面源大气污染源调度清单。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登记上牌非道路移动机械349台。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更新任务,淘汰拆解柴油叉车216台。开展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涉气领域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2075人次,检查1094个点位,发现问题550起,立案查处29起。三是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划分镇街网格662个、村社网格802个,累计派出干部1.2万余人次,走访居民农户10万余户,充分做好教育引导。“秸秆换肥”收储运体系不断完善,建成一个中心、4个区域网点、25个村级收集点的“秸秆换肥”网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已提高至98.33%。全市48个高空瞭望摄像头24小时不间断巡查,执法部门和镇街利用无人机
升空拍摄,形成一张密不透风的数智检测网络,保障秸秆禁烧不留盲区。开展高频次、高强度巡查执法,全年开展垃圾、秸秆焚烧立案处罚188起,处罚金额3.38万元。四是加强臭氧污染攻坚。推动“绿岛”项目落地建设,推行“分散吸附—集中再生”VOCs治理模式。完成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48家,完成低效设施升级改造171家。开展“绿剑”交叉执法行动,共发现涉气问题101个,立案62起,处罚金额55.5万元。
碧水攻坚战 一是试点开展汛期污染防治研究,明确治理管控方向。率先在金华范围内开展汛期污染防治研究及成效评估试点工作,编制形成《永康市汛期污染防治研究与成效评估报告》,提炼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汛期污染防治“永康经验”。防治成效显著,四季度章店断面汛期污染强度最高值同比一季度下降48.5%。二是锚定创建省级标杆,做实控源治污举措。扩建全市5个污水处理厂,污水日处理能力从20.7万吨提升至29.2万吨。全面完成495座农污终端标准化运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4.8公里,新建雨水管网4.2公里,排查三、四级雨污水管网2334公里,完善改造排水户立管22674户,清淤疏通三级排水管网645.5公里,完成生活小区雨污分流改造13个。完成8个镇“污水零直排区”标杆镇建设。三是开展排查整治系列专项行动。组建5个督查组、2个暗访组、4个技术组,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00余人次,现场交办问题150余个,下发交办单110份,督办单28份,提醒函9份,指令单1份。完成河道岸线排查285公里,排口总数777个,整治低效工业企业用地4911.27亩,累计整治“低散乱污”企业(作坊)1065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生产线)涉及企业52家。
净土清废行动 一是“无废城市”建设扎实推进。“实现餐厨垃圾全流程监管数字化转型”入选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巡礼优秀案例;“秸秆换肥”打通“政农企”三方利益链,让“生态包袱”变“绿色财富”,获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最佳实践案例。“永康市探索“稻+N”生态种养模式、铺就绿色共赢新‘稻路’”,在2023年度全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培训班以及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现场观摩活动中作为优秀案例展示。二是建章立制强管控。编制《永康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2—2025年),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切实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永康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
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市危废产生企业专项整治排查,共排查危废产生企业1493家,制定“无废亚运”一厂一策管控方案。对年产废量30吨以上(含30吨)涉废企业共126家全面推进“浙固码”的实际使用与落地。三是
生态修复强治理。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未出现污染地块、疑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情况,安全利用率达100%;全年完成61个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完成原鹰鹏、侨鹏、伊鹏企业用地土壤修复;按时完成“两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
(二)生态文明建设
永康市赫灵方岩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被纳入浙江省第一批模式试点,通过EOD项目实施,预计投入资金26.4亿元,3年内完成项目实体落地,将推动我市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空间,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式融合发展,打造“丹霞碧水,赫灵方岩”,建设“全国文旅融合发展样板”。
全面完成涉VOCS限值企业部级试点,全国首创《永康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量化核算指南》等相关文件9册,安装完成88家试点企业工况监控系统硬件,12家企业治理设施改造平台及App均已启用。
强化“五水智治”数字化决策应用,重点突出“智慧管网”建设,在13个河道、支流,6个重要水体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基本实现全市江河干流入江支流等重要水体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水环境质量和排水设施水质预警、污染溯源能力显著提升。
2023年,全市共完成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镇2个、“十有”示范村54个、“十无”达标村8个,美丽乡村达标村、示范村覆盖率分别达到93%、37%。实施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完成健康森林建设3万亩。完成1家国家级绿色工厂创建;“农业节水推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获评全省“五水共治”助力共同富裕成果案例,水雨情场景入选水利部应用试点。
(三)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和生态环境监测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9个,目前已经全部完成整改销号。提前完成86件信访件销号任务,没有移交追责的情况。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信访件13件,同比第一轮下降91%,目前均已完成整改。“重大生态环保督察清单”录入各类主动发现问题50个,其中,省级清单问题1个;金华市级清单问题11个,销号完成9个;市本
级清单问题38个,销号完成27个,其余皆按序推进中。另完成2022年度省级问题整改销号1个,协助金华完成省级问题整改销号2个。“永康市五金特色行业废气污染问题整改案例”获评分清单典型案例。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开展“绿剑2023”、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噪声专项整治等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质量安全。查办一起跨区域第三方检测机构弄虚作假案件被省厅采纳为典型
案例,并在《中国环境报》首刊发布。同时在金华市打击第三方环保机构弄虚作假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2023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9份,处罚款额513.8485万元,办理查封案件3起,限产案件1起,移送公安案件11起,实施行政拘留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7人;全年共办理信访件328件,比2022年同期下降19.4%。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合规协作配合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完成2起企业行政合规工作。联合缙云、武义签订《永康市、武义县、缙云县三地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召开三方联席会议1次,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5次,查办跨区域环境违法案件7起。
生态环境监测 高效落实水、气、声等各类要素监测分析任务。2023年以来,累计出动143次,完成724组样品检测,出具监测数据6105个,监(检)测报告96份,共编制各类环境质量周(月、年)报、预警通报、水质调研报告计55份。圆满通过省监测中心组织的水中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实验室能力考核;永康市物流大通道空气站增设BC、VOCs等监测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完成8个自动站电子围栏建设;完成采购VOCs走航车、颗粒物激光雷达,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中VOCs、颗粒物等污染物检测的精准性;每月完成重点监管点位及5家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完成37家重点监督监测任务;严格执行自动站管理规定,确保1个沪昆大通道环境空气自动站、1个清新空气自动站、13个乡镇(街道)正常运行,数据获取率符合考核要求。
(四)建设项目管理
一是探索实施环评“打捆审批”“多评合一”审批模式。靠前服务,通过座谈调研、技术咨询、专家指导等方式,顺利完成永康市6例环评“打捆审批”,2例“多评合一”,赢得社会好评。二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继续强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2023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60个,审批数量位居金华前列;完成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32个。累计发放排污许可证461家,其中重点管理34家,简化管理427家(包含延续),登记管理264家。三是强化准入门槛,落实“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围绕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战略、规划,动态更新完成永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调整工作并上报金华。更新优化“三线一单”应用模块,以“一张图”模块明确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等要求。
(下转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