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实新时代家底 服务高质量发展
——永康市第五次经济普查需要您的支持配合
关于开展永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查登记时间: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是2023年年度资料。2024年1月-4月,普查人员将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上门开展普查登记。
二、普查对象:
永康市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普查主要内容:
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
四、普查方式:
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采取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
请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依法对普查数据严格保密。普查数据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特此公告。
永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
普查目的
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
普查对象
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活动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时点和时期
标准时点:2023年12月31日
时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普查内容
包括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
具体分为五类普查登记表:
一、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人员工资、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等。
二、非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情况、经营情况、固定资产投资、能源及生石灰生产、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情况。
三、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表: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雇员支出、房租、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主要经济指标。
四、部门普查登记表:金融、铁路部门等的单位基本情况、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等内容。
五、投入产出调查表:选定调查单位的投入结构信息,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构成调查、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查等内容。
普查方法
一、清查方法:
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
二、普查登记方法:
1.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全面清查基础上进行全面调查。
2.个体经营户:在全面清查基础上抽取部分个体经营户作为样本,进行抽样调查。
3.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采取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
三、数据报送方式
1.单位清查阶段:普查员使用PAD、手机等手持电子终端采集清查对象数据。
2.普查登记阶段:采取普查员入户采集、普查对象自主填报、部门组织普查等方式采集普查对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