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困难群众大病医疗负担
市慈善总会大病医疗救助项目开始申报
减轻困难群众大病医疗负担
市慈善总会大病医疗救助项目开始申报
本报讯(融媒记者 吕晓婷) 12月3日,记者从市慈善总会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慈善救助制度,减轻困难群众大病医疗负担,及时有效解决特困家庭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市慈善总会设立了慈善“大病医疗救助”项目。相关申报工作目前已经开始。
慈善“大病医疗救助”项目资金来源为“慈善一日捐”等活动筹集的善款。项目救助对象为具有永康户籍、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特困、低保、低边患者2023年度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达到1万元以上的,救助金额为自负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般困难家庭患者2023年度个人医疗自负费用达到5万元以上的,救助金额为自负费用的20%,最高不超过5万元。
满足条件的人员可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书或出院小结、2023年度医疗费用汇总单、医保范围外医疗发票复印件以及其他困难材料等申报材料,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慈善工作站提交申请,领取并填写项目申请表,经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初审、签意见,镇(街道)慈善分会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慈善总会审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需要提醒的是,2023年度已申请市慈善总会其他同类项目救助的,不再重复申请此项目。
此外,为确保困难群众安心度过春节,市慈善总会正式启动2024年度“慈善送温暖”救助活动申报工作。申请人携相关材料向所在村(社区)慈善工作站申请,领取并填写《永康市2024年“慈善送温暖”救助审批表》,经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初审、签署意见,交由镇(街道)慈善分会审核。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