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深入推进善治乡村建设
“检察+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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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深入推进善治乡村建设
“检察+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本报讯(融媒记者 胡美樱子) “多亏了你们的调解,不然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了。”日前,犯罪嫌疑人卢某的家属握着市检察院龙山检察室一名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据了解,卢某与高某的田地相邻,因为灌溉问题时有摩擦。今年2月19日,两人因为浇水的问题发生了争吵。吵着吵着,两人就动了手。经过鉴定,高某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受理该案后,市检察院龙山检察室主任黄箭立即对当事双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邻里乡亲的,冤家宜解不宜结,对这个案件,我们要重点考虑矛盾化解。”他说。
经初步接触,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但对赔偿金额分歧很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于是,市检察院龙山检察室考虑借助专业团队的力量。
11月7日,市检察院牵头,组织了高某和卢某的家属到龙山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由吕月眉等4名人大代表、村干部、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和龙山检察室工作人员组成的调解小组共同进行调解。
调解室内,调解小组分头与当事双方进行交流,充分了解诉求和意愿。结合具体情况,人大代表、村干部和检察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引导当事双方达成共识。
经过调解小组一个上午的开导,卢某的家属表示将尽力赔偿高某损失。高某的家属也慢慢解开了心结。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考虑到本案系邻里纠纷,卢某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且已达成和解,市检察院依法对卢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该案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告。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调解为契机,以特约调解员的形式充实基层检察室调解工作力量,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共同推进善治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