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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广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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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

  从8月份开始,永康市1800名普查员深入到全市各镇(街道、区),标志着第五次经济普查清查工作正式启动,提醒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积极配合清查工作,确保查实新时代家底,服务高质量发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反映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2023年8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贵处采集清查表信息。

  二、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四、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五、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永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永康市经普办举报电话:0579-89205911。

  衷心感谢您对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永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

  经普课堂 四步秒懂

  01 清查对象

  我市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02 清查主要内容

  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单位名称、类型、地址、联系电话、行业类别、运营状态等单位基本信息。

  个体经营户:经营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行业类别、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相关信息。

  04 清查时间

  普查人员将于8月开始上门开展工作,至11月底基本结束。

  03清查方式

  普查人员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上门采集清查表信息。手持电子终端设备,进行“地毯式”逐一清查,分类填报清查表。


浙B2-20100419-2
永康日报 广而告之 00008 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 2023-08-17 永康日报2023-08-1700007;永康日报2023-08-1700008;永康日报2023-08-1700009;永康日报2023-08-1700010;永康日报2023-08-1700011;永康日报2023-08-1700014;永康日报2023-08-1700012;永康日报2023-08-1700013;永康日报2023-08-1700015;永康日报2023-08-1700018;永康日报2023-08-1700016;永康日报2023-08-1700017 2 2023年08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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