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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时政·综合

打擦边球“傍名牌” 这些“雷”不要踩

保护商标需下好先手棋

  打擦边球“傍名牌” 这些“雷”不要踩

  保护商标需下好先手棋

  想买雪碧,买到的却是“雷碧”;想买康师傅,拿到手的却是“康帅傅”……这些山寨产品的外观包装以及商标,几乎与正品一模一样,消费者一不注意就可能受骗上当。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这一期的法律问答,我们就来聊一聊关于商标侵权的一些法律问题。

  一、什么是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具体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消费者要是不小心买到“雷碧”等山寨产品,应该如何维护权益?

  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由此可以认定经营者构成欺诈。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向经营者主张赔偿。

  三、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商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辨别和识别特定品牌的商品,从而影响他们的购买决策。那么,对于持有商标的企业来说,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以雪碧变“雷碧”这种情况为例,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恶意使用类似商标销售同类商品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蹭商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商标持有企业可以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同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侵权人的营业执照。如果侵权人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四、关于商标侵权的刑事惩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了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来说,该罪的主体是指一般主体,主观上是明知的故意,并以营利为目的。也就是说,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侵犯了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扰乱了国家商标管理秩序且情节达到犯罪的标准,都可以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五、作为商标持有人,在侵权行为未发生以前,有什么能做的吗?

  商标法的一般原则是“注册在先”。谁先注册商标,法律保护谁。商标持有人可以将与自己持有的商标具有一定关联性的商标,特别是近似性的商标,一起进行注册。

  事实上,不少知名企业未雨绸缪,注册了大量自己品牌的“山寨”商标。例如,阿里巴巴注册了阿里妈妈、阿里爸爸等近似商标。所以,提前注册相似的商标,不失为一种“走别人的路,让他人无路可走”的方法。

  融媒记者 胡美樱子 通讯员 童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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