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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时政·综合

关于禁售、禁燃“孔明灯”的倡议书

  关于禁售、禁燃“孔明灯”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春节将至,年味渐浓。部分商家、群众违规销售、燃放孔明灯,这背后隐藏着巨大的火灾隐患。“孔明灯”属于明火种,在施放过程中受到风速气流的影响,容易造成燃料泄漏或引燃灯罩,一旦飘落到居民区、高压供电设备、加油站、液化气站、油库、草地、林地等可燃物较多的地方极易引发火灾,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为切实防止火灾发生,营造幸福祥和的过节环境,我们在此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拒绝违规燃放,合力营造安全氛围。全民积极参与,拒绝燃放孔明灯,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燃放孔明灯的行为。

  二、监督违规售卖,共同构建安全环境。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督商家违规售卖行为,及时举报投诉违规行为,共同筑牢安全环境。

  三、践行绿色过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与身边亲友积极宣传禁止燃放孔明灯的有关规定,宣传燃放孔明灯存在的风险隐患,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春节元宵双节将至,防范未“燃”切实践行。每个人都是安全发展环境营造的“第一责任人”,让我们自觉树立安全意识,守护公共消防安全,共度幸福、和谐、美满、祥和的春节!

  永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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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B2-20100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