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5日政协永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5日政协永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至19日在永康城区召开,会议主要议程有:
一、听取中共永康市委领导讲话。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列席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五、选举事项。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五届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