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时政·要闻

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我市优化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学安排

  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我市优化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学安排

  本报讯(融媒记者 李梦楚) 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12月18日,市教育局根据上级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实际,对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了优化调整。

  根据安排,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可在12月23日前结束。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幼儿和学生,在符合校园防疫政策的条件下,可申请到校(园),学校、幼儿园提供托管服务至1月13日。

  初一、初二年级,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中职学校(高三高考班除外)根据疫情情况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教学,于12月30日前完成相关期末质量检测和综合评价,于12月31日离校。

  初三年级,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年级,中职学校高三高考班根据疫情情况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教学,于2023年1月13日放寒假。


永康日报 时政·要闻 00002 我市优化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学安排 2022-12-22 永康日报2022-12-2200013;永康日报2022-12-2200014 2 2022年12月22日 星期四
浙B2-20100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