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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广而告之

永康市金蓝领公寓(第一批)购买资格对象公示

  永康市金蓝领公寓(第一批)购买资格对象公示

  根据《永康市金蓝领公寓销售管理办法(试行)》(永政办发[2022]75号),经各镇(街道、区)初审,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并联审核,王汝龙等493户家庭符合金蓝领公寓购买资格,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向我局住房保障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5日止;

  四、联系方式:永康市住房保障中心,联系地址:城南路277号(房管大楼三楼),联系电话:87170266、89266809,邮编:321300,邮箱:3109604053@qq.com。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30日

  永康市金蓝领公寓(第一批)购买资格对象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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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B2-20100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