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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10月28日起实行差异化收费

特定对象小客车可在永康市域高速公路免费通行

  高速公路10月28日起实行差异化收费

  特定对象小客车可在永康市域高速公路免费通行

  10月22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市将于10月28日正式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我市通过政府付费方式,让特定对象小客车在市域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根据《永康市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有哪些车辆可以免费通行?……市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就市民关切的问题及相关政策作了权威解读。

  问:什么是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答: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是指对高速公路通行车辆实行分路段、分车型、分出入口、分支付方式等进行差异化收费。其目的是通过价格差异化,持续提升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降低高速公路出行成本,让社会公众享受更多高速公路改革发展的红利。

  问:在什么范围内可以免费通行?

  答:根据《实施方案》规定,享受免费通行政策的车辆须在永康境内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出,且全程在永康境内高速公路路段行驶,即全程在长深高速(金丽温高速)永康互通,东永高速西溪、方岩、永康东互通,台金高速前仓互通之间行驶。

  问:免费通行对象应必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实施方案》规定,免费通行特定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I类客车(9座及以下,车长小于6米);

  2.非营运车辆;

  3.使用有效ETC记账卡通行;

  4.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名下的车辆。

  问: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应符合哪些条件才可免费通行?

  答:符合上述必备条件的车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免费通行:

  1.车辆在永康车管所登记的;

  2.车辆在金华市范围内登记且行驶证住址(住所地)为永康的;

  3.车辆在异地登记,但车主是在永康市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4.车辆在异地登记,但车主是经永康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端人才(博士,或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C类及以上人才)的。

  符合1、2条件的车辆包括个人和企业名下车辆;符合3、4条件的车辆仅为个人名下车辆。

  个人和企业名下符合条件的车辆数量均不受限制;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车辆不受区域限制,即包括省内外车辆。

  问:免费通行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符合条件的车辆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答:从10月28日0时起,我市将正式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从10月23日22时起,符合条件的车主即可进行申报。

  问:符合条件的车辆要如何申报?

  答:个人用户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浙里办”登录(新用户请先注册)→输入“永康高速”等关键词搜索(需打开定位,或选择“永康市”)→点击“高速免费”进入申报页面→点击下方“+新增填报”后按页面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并完成申报。企业用户只能通过“浙里办”App进行申报。

  车主在申报过程中应注意几点:

  1.务必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手机号码须填写全号;

  2.带“*”的为必填项,其他项系统会自动比对生成;

  3.收款户名须与申报车主相同,个人收款卡号只支持借记卡;

  4.企业只能填报企业账户,不能填报个人账户(卡号)。

  问:车主为永康户籍,但未缴纳养老保险也不是高端人才,或是已退休人员,其名下车辆在金华外登记的,能否申报?

  答:不能,把车辆转为在永康车管所或金华市范围内登记后方可申报。车主可到永康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问:符合特定条件的对象,为何会申报不成功?

  答:1.由于车辆、养老保险缴纳、高端人才等信息需相关部门定期更新,且数据回流具有延时性,因此,如果申报人相关信息还未纳入数据库,审核将不会通过。

  2.若填报信息有误,或与系统信息不一致等,也会审核不通过。

  问:申报提交后,多长时间能完成审核?

  答:浙G牌照车辆,由系统自动比对审核,在申报提交后1个自然日内完成;其他车辆需通过人工比对审核,原则上在申报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系统开放初期,可能会因申报车辆过多而导致延迟,相关部门会按申报顺序尽快完成审核。

  问:如何知晓是否申报成功?

  答:1.及时查收短信,系统会将审核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车主或联系人,审核通过的将会告知具体生效日期。

  2.车主可以登录“浙里办”进入“高速免费”页面查看申报结果。

  问:审核通过的车辆,为何会被中止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答:如果车辆、养老保险缴纳、高端人才的数据更新后,已享受免费政策的对象不再符合免费通行条件(如非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费),将会被系统自动中止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问:高速通行费用是直接减免吗?

  答:因技术、设备等原因,高速通行费用暂不能实现直接减免,需“先扣后返”。

  问:高速通行费用何时返还?

  答:免费通行的结算周期为1个自然月。对于符合免费通行条件的车辆,在免费范围内产生的通行费用,将于扣款后的下一个月月底前返还。

  问:如何查询高速通行费用的返还情况?

  答:车主可登录“浙里办”进入“高速免费”页面,点击“退款记录”查看详情。

  如果返款不成功,首次系统会以短信方式告知车主或联系人。未返还的通行费将结转至下一周期返还。

  问:如果发现高速通行费用没有返还该怎么办?

  答:1.登录“浙里办”查看收款银行、收款卡号等信息是否准确;

  2.确认车辆是否安装ETC,且使用ETC记账卡进行扣费;

  3.确认是否全程在永康境内5个高速公路互通之间通行。

  要注意的是,未使用ETC记账卡扣费的通行费不能返还。

  问:还有其他问题应该咨询什么部门?

  答:市民若有疑问,可拨打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电话(0579-89295000)。实施期间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制图 吕晨曦

  融媒记者 李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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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B2-20100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