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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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
本报讯(融媒记者 胡美樱子 通讯员 永瑄) 8月15日,市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月”活动部署动员会。
据了解,市检察院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旨在贯彻落实争创“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标杆市活动要求,进一步推进市级示范型清廉机关建设,努力实现检察办案工作健康开展、检察队伍健康成长。
会议指出,“警示教育月”活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体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自觉投入警示教育活动中来,提升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要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确保活动形式和内容贴近实际;要强化监督检查,主动对标对表,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警示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