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专业服务力量 开创科税联动机制
市科技局多措并举解锁企业科研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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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专业服务力量 开创科税联动机制
市科技局多措并举解锁企业科研密码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8月17日,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13.15亿元,同比增长19.62%;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近千家,占规上工业企业比重的88.17%,超额完成金华市对我市全年考核目标。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市科技局把推进落实企业研发预算备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财政补助等政策,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举措,助推高新技术企业成长。
巧用第三方资源 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
浙江新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唐公司”)是一家集设计、制造和销售于一体的企业,致力于不锈钢厨具、卫浴系列产品和铝制品的研发、制造。2020年,该公司成立研发团队时为自己设立了目标:力争花费2年时间,在产值达到2亿元的同时,争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从今年4月份开始,市科技局委托金远税务师事务所全程跟进,了解我们的生产经营和科技研发情况,对企业研发项目立项、研发投入统计报表填报注意事项、研发投入辅助账等进行针对性和实操性指导,帮助我们正确归集研发数据,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作为科税联动机制的亲历者,新唐公司财务总监支美景感触颇深。在政府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问诊下,该公司正在逐一修改一些容易忽视的高企申报细节问题。
“有了金远税务师事务所的帮助,我们真正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把退还的税款当作额外‘研发基金’,用于企业产品的革新。以沙拉碗为例,通过研发投入,该产品的拉伸工艺得到改善,已衍生出4款不同型号产品。去年,沙拉碗系列销量额约占公司总销售额的35%,专利产品销量额约占公司总销售额的89.89%。”支美景说。
市科技局前期调研走访发现,财务管理不规范、账务未能体现等问题成为我市研发费用“增量扩面”的“肠梗阻”。为进一步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扩面、提质、增效,市科技局多次与统计、税务部门沟通,并请示市政府召开研发费用归集统计部门协调会,统一认识,凝聚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力量,委托专业人员分解落实。
今年4月,市科技局开创科税联动机制,建立由金远税务师事务所、佳信税务师事务所、双和税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组成的工作组,深入走访我市1133家规上企业,推行“线上答疑+线下培训”一体化服务模式,提升企业在研发归集统计工作的积极性,引导企业享受创新最大红利。
高投与研发并进 推动“高企”发育优质成长
今年受疫情影响,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呈现高开低走趋势。为了及时挽回颓势,市科技局首先落实“战疫情抢发展双月攻坚”工作方案要求,抢抓高新产业投资项目源头入库、紧盯项目及时出数。
上半年,市科技局多方协同强保障,多个超10亿元的高投项目入库,成绩亮眼。截至6月底,我市已完成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8.46亿元,同比增长21.2%,实现高新产业投资逆势回升。
与此同时,受到疫情、国际局势不稳定等外界因素影响,不少企业出现营业收入持续回落、研发投入增长出现脱节等问题,导致我市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速持续回落的窘境。于是,借着我市如火如荼开展五金产业转型升级的“东风”,市科技局依托创新强工专班的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其中,该局以研发活动清零行动为抓手,通过服务机构实现镇(街道、区)集中培训全覆盖、重点企业指导服务全覆盖,在营业收入下行环境中奋力实现研发费用稳定增长。
“后续,我们将持续加大研发费用专业化指导服务力度,并根据上半年研发费用报出情况,重点加强对亿元以上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通过集中培训、分类辅导、精准服务,助力企业挖掘研发项目、规范研发费用管理,进一步提高研发投入强度,推进全面提质。”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了解到人才投入是企业研发投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市科技局始终坚持“高校借脑”这一重要方式,强化政府组织推动、产业链协同、龙头企业牵引,集中高校、科研院所等优势力量,帮助企业技术攻关。2021年,该局通过开展科技架桥活动,23家企业的48个技术难题项目得到有效对接。
金华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卫国来永开展研发费用工作业务培训
■延伸阅读
奖励政策解读
加强制造业协同创新方面
1.对国家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世界500强、中国百强企业在永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最高可给予2亿元的资助。
2.对获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奖励500万元,经评估优秀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按省奖补金额1∶1给予配套。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经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重点企业设计院、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仅适用于工业企业),按照上级补助额给予全额补助。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奖励30万元。
3.支持进口替代技术攻关,对列入国家、省进口替代技术攻关范围的主动设计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的奖励。
4.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40万元。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奖励100万元。
5.对政府主导建设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运行费用列入年度预算。对非政府主导建设且被列入省级、金华市级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名单的,在三年建设期内根据投入总额最高可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的补助。
6.对大院名校在我市设立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每家每年最高50万元的资助。
7.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金华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考核优秀的,每年给予30万元的奖励。
8.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支持金华市级以上孵化器的入孵项目,专项资金由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管理和滚动使用。经评审入驻科技孵化器的创业项目,孵化期内具备科技创新券申领和使用资格。
9.在孵企业或毕业后一年内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一家给予孵化器10万元的奖励;金华市级以上科技孵化器在孵企业地方综合贡献额的80%奖励给孵化机构;孵化器毕业企业落户本市的,其两年内地方综合贡献额的50%奖励给孵化机构。
10.对新通过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奖励40万元、2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省级优秀众创空间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11.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首次获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奖励20万元。
鼓励科技研发投入方面
1.鼓励实施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通过验收后按上级补助额的50%给予奖励。对由龙头企业或科研院校牵头组织完成的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
2.对列入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的项目,通过验收后每项给予5万元的奖励。
3.年研发费用200万元(含)以上(已纳入统计范围),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3%以上,年度增长幅度在15%以上,且增长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经企业申请和审计核实,按增长额的1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规上企业上年度无研发投入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下调一档。
4.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技术合作或引进高新技术成果,并在省级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办理技术合同登记手续的,按照实际支付合作费或技术转让费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
5.企业在发明专利授权次年申请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立项,当年专利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按销售收入的2%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
6.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等通过创新券向各级各类服务载体购买检验检测、科技查新、科技合作、工业设计、3D打印等技术性创新服务的,企业申领总额为20万元/年,创业者申领总额为10万元/年。创新券的抵用比例为50%,每个项目最高可用3万元。
7.对入驻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年服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含)以上且在基地年度考核中位列前10位的设计机构,可享受以下政策:①引进市外或培育具有国内高级工业设计职业资格的设计人员满2年的,给予设计机构10万元/人的奖励;引进国外设计师满3年的,给予设计机构10万元/人的奖励;②设计成果交易次年,受让企业与设计机构共同申请设计成果产业化项目立项,立项当年设计成果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按销售收入的1%给予奖励,其中60%奖励受让企业,40%奖励设计机构,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③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8.“中国五金产品国际工业设计大赛”“中国五金工业设计展”及有关对外交流、对接、宣传、奖励等活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9.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对获得浙江科技大奖的,奖励300万元;对获得省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获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奖励50万元。以上奖励,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获得的按全额奖励,以第二项目完成单位获得的减半奖励。
10.市财政、商业银行、担保机构三方联合设立科技信贷风险池,商业银行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授信并发放的专项贷款(单个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对专项贷款利率比同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上浮部分,给予贷款企业2/3等贴息资助;对保证保险费或担保费,给予贷款企业2/3的资助。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鼓励企业研发提质增速
一直以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国家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对企业创新给予减税降费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市科技局提供的优化服务,我们不仅享受了税率优惠、研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也更坚定了今后加大研发投入的信心。”支美景说。
由此可见,政策的扶持,不仅为企业科研创新打了一剂“镇心针”,还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质增速。今年,市科技局立足自身职能,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力促科技惠企政策落实落地,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据悉,根据今年《永康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有关政策,企业在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对纳税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其本年度的增量部分(最低50万元)按10%(其中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按2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超过2000万元的,对2000万元以上增量部分再按1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该政策的扶持对象为在库两年以上、开展技术研发活动并按规定填报研发费用数的规上工业企业。其中,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额以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出数据为依据。
融媒记者 程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