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大助企纾困解难力度
中小微企业可缓缴
三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加大助企纾困解难力度
中小微企业可缓缴
三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本报讯(融媒记者 胡美樱子) 日前,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政策规定,我市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实施阶段性缓缴政策。
政策规定,缓缴对象为符合国家和省缓缴政策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相关社会组织,即除大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外,其他各参保缴费单位均可缓缴职工医保费(含生育保险)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政策还规定了缓缴期限: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7月至9月。缓缴方式采用“免申即办”方式,即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单位无需申请即可直接享受缓缴政策。补缴时限为缓缴企业应在缓缴期满后一个月内开始补缴,最迟于2022年12月底前全部补缴到位。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仍由单位代扣代缴,参保职工正常享受相应的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待遇。此外,缓缴期间可正常办理参保、中断、关系转移、退休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