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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时政·要闻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召开

《条例》于8月1日实施
推动生态环保工作系统重塑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召开

  《条例》于8月1日实施

  推动生态环保工作系统重塑

  本报讯(融媒记者 童英晓) 7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我市设分会场。市领导陈美蓉、程学军、章锦水、胡潍伟、胡天忠、杨兵、马雄英、谢纯参加。

  据悉,《条例》是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规,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填补了我省生态环境综合性法规的空白。

  《条例》共7章71条,从污染防治、碳减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明确法律规范,将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系统重塑、迭代升级。

  会议指出,要在国之大者的大视野中,认识《条例》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党的使命、宗旨,事关民生福祉,既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要从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的政治高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战略高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的法治高度贯彻好条例。

  会议要求,要在多跨联动的大协同中,增强《条例》贯彻实施的综合效果;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把《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宣传计划;要抓紧完善配套制度,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配套制度,为法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要强化统筹协调配合,强化系统观念、协同意识,互相支持、配合;要充分运用数字化成果,推动数字化手段与生态环境保护深度融合,以数字化改革促进工作多跨协同;要加强跟踪监督落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限期整改落实。

  视频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美蓉就我市如何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以及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她说,《条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也为生态环境部门履行职能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希望全市各级人大利用每周学习夜的时间,把《条例》学深、学透,同时要制定详细宣传方案,通过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共同推进《条例》落实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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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生态环保工作系统重塑
2022-07-28 永康日报2022-07-2800006;永康日报2022-07-2800007 2 2022年07月28日 星期四
浙B2-20100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