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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环境公报

2021年度永康市环境状况公报

  2021年度永康市环境状况公报

  (上接10版)

  1.守卫蓝天白云,持续打响蓝天保卫战。

  以碳达峰碳中和为核心,深入推进“四治五整一推进”,打响新一轮“蓝天保卫”战。完成我市本年度碳交易纳入企业和非碳交易纳入企业名单确认,组织相关企业核实2016—2019年年度碳排放量相关数据。开展2020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做好碳达峰相关工作,完成低(零)碳乡镇(街道)、村(社区)试点和减污降碳协同试点申报。完成7个工业炉窑整治项目、64个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项目、15个重点行业VOCs治理减排项目。铁腕整治工地扬尘,立案131起,处罚金额11.12万元,暂扣车辆50辆,责令路面冲洗8000余平方米。全域推进秸秆禁焚工作,依托“永康全域高空瞭望系统”实时报送火情信息,制止秸秆、垃圾焚烧2486起,立案处罚92起。

  2.聚焦水源水质,全面打好碧水清流战。

  市政府发布实施《永康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永康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专项规划》。利用无人机、无人船、水下机器人完成科技走航33公里,摸清水环境底数。新增污水配套管网25.8公里,完成象珠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清洁排放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厂四期两个重点项目,共完成管网清淤疏通612公里,更换排水设施523处,全市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20.7万吨/日。完成3个街道和32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杨溪水库被评为省级水管单位。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永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成立金华首个供水联合执法办公室,督促镇街区建立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联合巡查执法机制,加强对库区生活垃圾、家禽散养、污水偷漏排、隔离网建设等情况巡查整治,共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了18轮库区五金作坊及餐饮业巡查,关停杨溪水库保护区内新发钢管厂、任氏磨具厂、纸箱厂等企业。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果,完成石柱镇水美乡镇建设和30个农村池塘整治,东溪、八字墙溪评为省级美丽河湖。

  3.捍卫土壤安全,坚定打赢净土清废战。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督促辖区内1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指导5个用途变更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完成专家评审。指导鹰鹏、侨鹏、伊鹏等3个污染地块进行土壤修复。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模式,成为全省唯一全国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县。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撤桶并点”“两定四分”模式,建设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476个,查处城区乱堆乱倒建筑垃圾1797起,垃圾分类违法行为6722起,清理无主垃圾930余起,立案查处处罚金额75.55万元,累计曝光典型案例194起。

  六、持续深化生态环保

  体制改革

  一是加强环评单位信用考核,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复核抽查报告102份,抽查环评机构5家,并根据检查结果对3家环评单位出具了《行政处理意见书》。二是推进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市试点建设,重点支撑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亿元;组织编制《永康市固体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25年)》。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组织27家“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三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深化“两联一并”工作法,探索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试点改革,重塑以“许可先行、提效增速、文证并轨”为核心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申领流程,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年内共审批项目220个,登记备案216个,审批数居金华前列。四是健全完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制度,出具建设项目总量平衡替代意见249个,持续开展政府储备排污权电子竞价,共办理排污权交易726笔,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收入582万元。

  七、生态文明建设

  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以创建引领生态文明领域全面发展。一是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创新推出“1110”无废城市建设体系,全省首创无废产业联盟,首批发起15家固废处置单位。完成268个“无废城市细胞”场景创建,在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现场会上作视频介绍,副省长卢山给予表扬并要求全省推广。二是全面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年内创成农业特色型美丽城镇省级样板1个,通过省级考核验收3个。唐先秀岩生态发展模式成为永康首个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三是打造绿色有氧风景线。新增国土绿化造林面积3890亩,完成松材线虫病除治面积12.5万亩,创建省级森林人家1个、省级森林氧吧1个、省级“一村万树”示范村3个、省生态文化基地1个。四是强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完成舟山镇舟三村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多途径扩充耕地资源、林地资源,完善充实资源储备库。五是全面开展“美丽工厂”创建,创建示范企业85家,创建标兵企业198家,12个镇(街道、区)工业区块达标验收。

  八、辐射管理

  全面实现放射源自动监控,执行辐射安全管理信息月报制度,要求企业定期对放射源进行清点检查,并于每月月底上报辐射环境安全管理信息。组织各辐射工作单位开展年度辐射安全评估工作,编写年度辐射安全评估报告。指导和督促辐射工作单位严格履行辐射安全许可制度,严把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初审关。完成27家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的现场核查,监督指导4家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本年度共收贮1枚闲置放射源。2021年我市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九、执法监察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全面从严执法贯穿全年,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百日攻坚、“零点突击”“绿剑”行动、安全隐患排查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以全方位排查见底为抓手,聚焦偷排漏排、非法处置危废等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生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推行执法办案流程“清单式”管理,全流程规范执法,持续深化行刑联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165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31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14起,处罚总额人民币1265.329万元。运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45起,其中查封案件27起,限制生产2起,刑事移送公安案件1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8人,行政拘留移送案件5起,行政拘留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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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B2-20100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