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实施近3月
法治保障数字化改革安全有序深入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实施近3月
法治保障数字化改革安全有序深入
本报讯(融媒记者 何悦) 今年3月1日,《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通过对公共数据发展和管理作出具体规定,提出了数字化时代下数字治理难题的新解法。5月19日,记者从市大数据局得知,该局把《条例》的宣贯工作作为推动数字化改革的一项重要抓手,依法依规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共享和开发利用。该局不仅召开宣贯会,动员全市部门单位深入学习《条例》内容,还在“掌上永康”App上开展有奖问答活动,大力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和认知度。
《条例》坚持改革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加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并强化公共数据安全制度规范、技术防护、运行管理三大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数字化改革安全有序深入。据悉,我市在平台建设、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安全管理等方面先试先行,推动公共数据多跨有序流通,助力打造“世界五金之都 品质活力永康”。
我市公共数据平台于2018年启动建设,2021年遵循“顶层设计、增量开发、迭代升级”原则迭代升级,已具备省《建设导则》要求的数据归集、共享、交换、编目、数据仓、安全监管“六位一体”能力。因较强的支撑能力,平台于2021年4月入选全省首批试点(县级自建模式),支撑能力获省大数据局领导肯定,被评价为“作为县级市新基建,走在全省前列”。
公共数据平台建成以来,没有另起炉灶,没有推倒重来,与全省数字化改革精神高度吻合,一脉相承、一以贯之。目前,平台已归集40个部门的23.1亿条数据;受理审批教育、民政、公安、应急、发改等39个部门共享申请,累计交换数据35.42亿条,月平均交换量突破1亿条。同时,市大数据局加强数据库深度开发治理,新建死亡人口专题库,迭代升级智慧民政、数智应急、积分一件事、疫苗接种等专题库。
参与应用创新大赛也是激发公共数据创新活力的重要手段。此前,市大数据局聚焦公共数据的开放与利用,创新“全面发动—专家培训—专业点评—自评互评—个性指导”五步工作法,积极参与多届全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我市连续两年获奖数量、等次位居金华之首,“固废无忧”获2021浙江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总决赛优胜奖。
“《条例》专门对公共数据安全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和合法利用管理,防止数据被非法获取、篡改、泄露、损毁或者不当利用。”市大数据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运用态势感知、分类分级、权限管控、动态脱敏等技术,累计完成7459张数据表、140709个字段分类分级工作,为数据归集、清洗、共享等流程提供安全检测管理,在数据共享的同时保障数据安全。
此外,疫情防控是公共数据深度开发利用的主战场。面对目前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市大数据局聚焦基层需求,贯通数据高铁,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创新开发“疫情数据研判申请”“疫情数据查询应用”“红黄码自查”和“承诺书”4个小程序,通过深挖数据价值、高效赋能业务,打造新型防疫利器,助力疫情防控工作高效化、精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