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某某等人诈骗案件(614套路贷专案)退赃的公告
关于张某某等人诈骗案件(614套路贷专案)
退赃的公告
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期间,以张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利用网络App进行“套路贷”诈骗,涉及金额数千万元。案发后,张某某等人涉嫌诈骗由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判决。经办案部门积极追赃,追回了部分损失。根据(2020)浙0784刑初326号刑事判决书、(2020)浙0784刑初389号刑事判决书、(2021)浙07刑终90刑事裁定书,现办案部门依法对扣押在案的赃款进行发还。现在就本案赃款发还事宜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6个月(2022年5月18日至11月18日)。请被害人尽快到我局办理退赃手续。
办理退赃地址:永康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永康市金城路11号)。
联系人:黄警官 联系电话:0579-89025039
永康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