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流浪者以“康”为姓落户我市
由市救助站站外托养转为本市居民特困人员供养
5名流浪者以“康”为姓落户我市
由市救助站站外托养转为本市居民特困人员供养
本报讯 (通讯员 陈永柯 方音婧 融媒记者 胡锦) “梅姐,今天警察来给你办身份证了,以后你就是永康人了。”5月10日下午,石柱镇福利院看护人员对梅姐说道。
梅姐是由石柱镇福利院看护的流浪乞讨人员。当天,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专门来到该福利院,为梅姐采集人像和指纹等信息,办理相关落户手续。至此,梅姐正式落户我市,成为永康新市民。
和梅姐一起落户的,还有另外4名流浪乞讨人员。他们都是2015年1月至2021年6月市救助站收留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也是首批长期滞留我市的人员。这5人中,年龄最大的70多岁,最小的约50岁,都存在年老失忆、智力障碍、精神障碍等情况,无认知和表达能力。
近几年来,多部门通过全国救助系统寻亲平台发布滞留人员信息和人脸识别技术、DNA比对、新闻媒体刊登寻亲信息等多种方式,仍无法查明这5人的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等信息,无法联系到其亲属。
市公安局和市民政局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安置方案,报请市政府同意,对这5人开展落户安置工作。这5人的供养方式将由市救助站站外托养转为本市居民特困人员供养,享受特困供养相关政策。
当日,市救助站工作人员为小梅等5人分别取了名字,他们统一姓“康”,统一落户在市救助站。一周后,崭新的身份证就将寄到他们手上。他们的生活将开启新的一页,永康将继续成为他们温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