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灾意识,有效检验防空防灾警报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有关规定,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22年5月12日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区域及方式
用统控方式鸣响全市范围内的室外防空警报器。同时,通过永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FM106.6兆赫广播电台插播防灾警报信号。
二、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22年5月12日10:00—10:43。
(一)试鸣防灾警报
10:00—10:0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
10:10—10:14,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
(二)试鸣防空警报
10:20—10:23,试鸣预先警报信号;
10:30—10:33,试鸣空袭警报信号;
10:40—10:43,试鸣解除警报信号。
三、试鸣防空警报信号
(一)防灾警报
防灾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信号:连续鸣4分钟。
(二)防空警报
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四、有关要求
届时,请全市各单位、人民群众及过往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