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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时政·要闻

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灾意识,有效检验防空防灾警报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有关规定,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22年5月12日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区域及方式

  用统控方式鸣响全市范围内的室外防空警报器。同时,通过永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FM106.6兆赫广播电台插播防灾警报信号。

  二、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22年5月12日10:00—10:43。

  (一)试鸣防灾警报

  10:00—10:0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

  10:10—10:14,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

  (二)试鸣防空警报

  10:20—10:23,试鸣预先警报信号;

  10:30—10:33,试鸣空袭警报信号;

  10:40—10:43,试鸣解除警报信号。

  三、试鸣防空警报信号

  (一)防灾警报

  防灾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信号:连续鸣4分钟。

  (二)防空警报

  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四、有关要求

  届时,请全市各单位、人民群众及过往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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