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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时政·综合

面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我市全面启动优待证申领工作

  面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我市全面启动优待证申领工作

  本报讯(融媒记者 徐敏) 3月11日,记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我市已正式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是事关退役军人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精准、全面、可靠的信息数据是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关键支撑和基础工程。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具有彰显荣誉、身份识别、待遇落实、服务管理等多方面功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邱军成说。

  邱军成说,在党和国家、军队发展的光辉历史进程中,优待工作有着悠久历史和传承。早在红军时期,中国共产党就专门出台了《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对优待工作予以规范。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发放优待证,提高对象身份辨识度,强化对象身份意识,是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退役军人荣誉体系的重要内容,更是让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到国家优待和社会尊崇的重要手段。通过优待证的广泛使用,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氛围,对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责任感,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

  自工作启动以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组建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工作专班,全方位为优待证申领工作做好服务保障。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本地所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全力做到人员全、要素齐、信息实、数据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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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我市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

  为了让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清楚了解优待证申领的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记者专门采访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问:申请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人应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其中退役军人是指从事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警官)、军士(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两种优待证申请条件均符合的对象,可根据意愿选择申请其中一种;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以及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限内的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也要建档立卡。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的情形的,由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

  问:优待证申请方式有哪些?

  答:申请人在申请优待证前要建档立卡。如申请人未建档立卡或者建档立卡基础档案信息不完善,应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目前主要以现场申请为主,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的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为避免人员过度集中,申请人可提前联系相关服务站进行预约。对于年龄超过80周岁、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问:申请优待证需要哪些材料?

  答:已完成建档立卡的申请人如果是本人申请,需提供身份证、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电子版);如果是委托他人申请,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如果是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除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要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

  问:持有优待证可享受哪些方面的优待?

  答:针对持证人的优待服务,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专门下发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清单中对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基本优待目录有明确。此外,我市“老兵码”可享受到的优待服务,优待证同享。

  问:优待证什么情形下会被收回?

  答:优待证仅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需要年审,没有使用年限。但是,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优待证的;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优待证的;户籍注销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优待证都会被收回。


永康日报 时政·综合 00004 我市全面启动优待证申领工作 2022-03-15 永康日报2022-03-1500006;永康日报2022-03-1500007 2 2022年03月15日 星期二
浙B2-20100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