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智:执法先普法,方可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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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智:执法先普法,方可入人心
好民警好故事
今年39岁的陈永智,现任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他于2005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江南派出所、刑侦大队任职,2011年调入法制大队。从警以来,陈永智始终坚持做好法制工作,积极投身各类普法活动,优质完成全局各类案件的审核工作。去年,陈永智共审核了行政、刑事案件800余起。
因工作能力突出,他连续多次获得嘉奖,荣获“十佳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陈永智埋头审核案卷
以法律为武器,力克大要案
陈永智一直觉得,法制员就好比公安工作的“质检员”,学好法律、用好法律至关重要。为进一步擦亮“法治永康”品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他总是以身作则,强化以案说法,依法办案,注重执法质量。
尽管工作十分繁忙,陈永智还是克服了工学矛盾,一举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此外,他连续多年组织法考培训、法制员培训等,仅去年开展培训交流不下100余次。陈永智说:“通过学法考法,能有效提升办案民警的法律素质,更好地服务于实战。”
2021年3月,永康警方接到一起特大非法经营案。作为专班主要负责人,陈永智带领专班成员日夜开展证据收集,挖出了以犯罪嫌疑人邓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以及此团伙在国外注册的交易平台。邓某等人抓住市民缺乏外汇知识又急于想赚钱的心理,用国外的数据包装自己,迷惑性极强,已发展国内代理及客户300余人,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亿多元。
由于该案涉及人员多,地域广,且国内外法律不同,案件侦办工作困难重重。面对困难和挑战,陈永智加班加点地查找相关法规和案例,找出案件调查的突破口,解决了法律适用中的瓶颈问题。最终历时5个月,17名犯罪嫌疑人被全部移送审查起诉。
以创新为动力,提升执法力
近几年,市公安局的案件质量考核在金华市总是名列前茅,作为法制大队教导员,陈永智功不可没。作为大队领导,陈永智总是不遗余力地思考,如何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考评制度、强化执法培训、服务重点工作等。
随着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法制工作不再局限于案卷,而是贯穿整个执法办案过程,延伸到每个执法环节。陈永智以公安数字化改革为契机,组建“智慧法制”工作小组,针对案件办理和执法规范化开展基层调研,积极参与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切实预防和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消极执法、办案超期等问题。
目前,智慧监管平台新增预警功能已上线运行,平均每日推送预警信息4000余条,推动执法管理从事后监督到事前监督的全新变革。
与此同时,他还参与制定了《关于减少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的实施细则(试行)》《永康市公安局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十条举措》等规定,为基层办案单位和民警解决实际执法中遇到的困难,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以民生为核心,服务好基层
“民生无小事,执法先普法,方可入人心。”陈永智深谙此道。去年以来,他到基层组织开展法律宣讲50多场次。其中,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联合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带领民辅警在宝龙广场设置法律咨询点,引导市民遇事找法、维权靠法。活动现场,他们参与解答法律相关咨询5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材料6300余份。陈永智还把学校作为普法主阵地,组织宣讲团,深入溪岸小学、永康二中等中小学开展禁毒、防电信网络诈骗、两法一条例等相关知识讲座,以案释法,深受师生欢迎。
今年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陈永智主动来到疫情防控一线,承担并负责隔离人员的转运工作。转运工作中,难免会遇到排斥隔离、存在抵触心理的群众。陈永智总是会通过“民生、情理与法律”相结合的事例和道理,耐心地与群众沟通,做通对方的思想工作。
对公安工作的热爱和对法律公正的执着,让陈永智十年如一日扎根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三能”要求。“征途漫漫,我将带着为民服务的初心,沿着法治道路继续努力前行。”陈永智说。 通讯员 吕倍思 楼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