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14日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14日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永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黄东泳代检察长所作的《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落实我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扛旗争先、拼搏实干,为加快建设“世界五金之都 品质活力永康”、奋力谱写“培育世界级五金产业集群,夯实改革创新和新时代文化高地,构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现代化品质城市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样板”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