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兹有应向军与应向东户,坐落于东城九铃东路3235号701室(带阁楼)的不动产,混合结构,土地使用权面积14.24平方米,建筑面积116.6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永国用(2009)第529号、dc00016175号、dc04711号。应向军已于2012年7月19日死亡,现经法定继承人共同约定:该不动产中应向军的所属份额由儿子应申奥与女儿应卓珂共同继承。现应申奥与应卓珂(监护人应向东)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3个月内提交书面异议报告及相关材料。逾期我局将为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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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