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永康市农商银行教育奖励基金申报的通知
根据《永康农商银行教育奖励基金修订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度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永康农商银行教育奖励基金修订管理办法》文件中规定的对象。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所申报奖项的有效期原则上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2.申报对象申报后,必须达到2021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要求,否则取消奖励;
3.同时符合多个申报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选择申报。
4.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由就读学校负责落实。
三、申报材料
1.《永康农商银行教育奖励基金申请表》扫描件;
2.荣誉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上述申请表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并由用人单位(或高考就读学校)审核签署意见;
4.用人单位(或高考就读学校)填写《永康农商银行教育奖励基金汇总表》。
五、申报和办理程序
1.申报。本次申报均以电子资料形式报送,申请人需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和汇总表打包后发送至邮箱:yrcbank_bgs@163.com。咨询电话:86468265。
2.审批。初审合格材料提交永康农商银行教育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和慈善总会审批。
3.公示及奖励。对拟享受奖励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和政策兑现。
六、其他事项
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相关表格和文件可以从永康教育城域网下载:http://www.zjykedu.net/
永康市农商银行
2021年12月29日